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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狗》读后感

《天狗》读后感

作者: Knowingisbeing | 来源:发表于2021-09-21 23:24 被阅读0次

    中秋假期最后一天,陪儿子去图书馆借还书,想找些文学书给他看,无意间看到一本贾平凹的文集,里面收录了4~5篇中篇小说。

    翻到第一篇《天狗》,本想大概翻下看是否适合儿子这个年纪阅读,一看止不住,花了2小时在图书馆里一口气读完了。

    内容简介

    36岁的天狗是一个单身汉,父母都已经过世,亲戚中有一个老姨对他不错,时时关心他。但是他没有什么本事,也赚不下钱来娶媳妇。
    天狗生活的村子叫堡子,这是一个丹江边的村子,村子守着丹江吃水却很困难,挑水要从堡门洞处直下三百七十二个台阶,再走半里地到河滩。
    因为吃水困难,会打井的手艺人在村子里自然也就先富裕起来。李正就是一个会打井的手艺人。
    村子里的人自然都想让自家的娃跟着李正去学这门打井的手艺,但是李正都拒绝了,他的理由是手艺不能外传,况且他的儿子五兴也快长大了,他要把手艺传给自己的儿子。这样一来自然得罪了村子里的人。
    李正的老婆山月心地善良,她觉得李正这样做把乡亲得罪了不好。权衡之下,李正收下天狗当自己的徒弟。
    天狗跟了李正之后,比他大三岁的师娘山月对他嘘寒问暖,关心爱护,把他当成自己的家庭成员,这样在这个世上孤苦的天狗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渐渐地他对师娘充满了一种没有私心杂念的纯洁的爱意。对山月表现出顺从和尊重。
    李正原本就没有打算把打井的手艺传给天狗。他害怕时间久了,天狗会学会这个技术,所以驱逐了天狗,非要自己还上小学的儿子五兴辍学,跟他学打井。山月对天狗充满愧疚,但也劝不住丈夫,没有办法。
    离开了李家的天狗只好到到处打工。天狗其实心灵手巧,他用山里是一种草扎成有刷子卖到城里,生意还不错。但是内心深处对师娘的那点疼惜还是渴望的,他偶尔会以找五兴玩的借口去师娘家,看望她。
    没有了天狗打下手的李正,在一次打井的时候,不小心被埋在井下,被救出来后,下半身瘫痪,成了残疾。一家子的生活也因此陷于困顿。
    为了摆脱家庭困顿和自己对山月的愧疚,李正做主,让光棍天狗入赘自己家与山月成婚。
    天狗愿意帮助师娘山月摆脱这种困境,但是他不愿意趁人之危占师娘的便宜 。白天他在外面打工做小生意,用挣到的钱让五兴继续读书,补贴师傅的家用,晚上他就回到自己的小屋睡觉。
    三个人的这种关系有点拧。李正在双重痛苦中选择了自杀来成全山月和天狗......

    贾平凹作品里有很朴实的人情味和小事中散发出的人性的光辉,读完被作品中塑造的这些平凡而伟大的人物感动,想起多年前读《平凡的世界》和《人生》有类似的感触。

    小说中李正招天狗入赘自己家照顾自己一家的这种行为,虽然看起来不合法,但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山区是经常见的。它还有一个名字,叫“招夫养夫”,可以说是一种陋习。

    陋习归陋习,它的存在却有一定的合理性。失去了男劳力的家庭,孤儿寡母,生存的艰难可想而知。即使在现在 ,这样的家庭生存也会很艰难。而招夫养夫却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萨特说,存在就是合理,大概就是这样的。在商州的山里,这种情况是民情和法律都默认的一种情况。

    虽然天狗很穷,虽然天狗没文化,但是天狗把自己活成了高贵的人。

    平时,我们看到的人都一样,但是在关键的时候,在一瞬间,一个人的美丑真伪就会暴露无遗。

    贾平凹说:人在这个世界上,不仅仅是征服着外界而爆发出光辉,而出奇的是在征服着自己本身时才显示了人的能量。

    山地人天狗,在重大事情上的抉择上,把自己变成了一个硬汉子。

    读文学作品可能本身并不能给我们带来什么速效的收益,但却能让我们内心丰盈,保持敏锐度,相信人性善美的一面,为平凡生活中那些保持着美好淳朴善良人性的那群人鼓劲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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