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书有个习惯,总喜欢逐字逐句去阅读,每每读到经典的地方还喜欢划线或做笔记,读书速度不快,但记忆颇深。还记得,当初读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就是这样,深深被吸引,仿佛亲临大西北的窑洞和黄土地,感受着小说中主人公的爱恨情仇,印象深刻,记忆犹新。这几天见缝插针地仔细阅读了《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对我们习主席有了更加立体系统的认识,也对他的治国理念的形成和发展有了进一步的理解,结合自己的工作和成长,有启发和借鉴意义。
《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所以,特别想写一写阅读后的感受!
《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这本书是中央党校策划组织的系列采访实录,通过对与习主席在“上山下乡”时期工作、生活过的人的采访,还原知青岁月。我从里面读到了接纳、坚强、上进、感恩等温暖的味道!
1、伟人之所以伟大,是成长中不断的实践和历练。
阅读完本书,我深刻感受到,伟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付出了常人所不能的付出。1969年,为响应毛主席的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全国掀起了“上山下乡”的运动。习近平和20余名同学们踏上了前往陕西的知青之旅。虽是国家副总理、开国元勋习仲勋的儿子,却因当时父亲被批斗,自己顶着“黑帮子弟”的名头,生活的很艰辛。但就在这样饭吃不饱、衣穿不暖,时时和跳蚤过招又要天天劳动的环境下,习主席带领插队的农村---梁家河村的村民办沼气解决农村用电问题、办铁业社解决村里农具需求问题、办代销店解决村民来回赶集奔波的问题……7年的知青岁月,把自己当作村里的一份子,要常驻农村,所以才那么投入的生活和工作。
要成为成功的人,不仅要有坚定的意志也要有坚持的决心。想想我们现在的大学生生理上已经成熟,心理上却未见同步成熟,有客观原因:升学的压力让我们的孩子一直在象牙塔中学习学习再学习,未曾有充分的实践经历。但现在,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有了为自己思考和负责的机会,不断寻找实践的契机,加速心理的成熟,经常看到新闻报道说:高三的学生高考后去勤工俭学、大学生利用暑期兼职,我觉得这是不错的,但不够。如果利用大学四年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和机会频繁参加实践活动,走入社会、学习技能,收获将更加丰富。书中有一句话说的很好:“养尊处优的人永远都不会了解生活的艰难,哪怕是人们的衣食住行。”所以要成长,实践仍是主题。不断的实践,积累丰富的社会经验,锻炼坚强的意志,坚守坚持的决心,想不成功的都难。
2、人都需要有朋友,把书籍当成我们最好的朋友。
小学我们就知道“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但真正嗜书如命的人却少之又少。一天,一个学生告诉我,每次考完试之后,书里说的是什么一点都不知道了,那么,学的是什么?在这个浮躁的时代,我有一个每天至少都阅读1小时候的习惯,我曾觉得挺自豪。但是看了习主席的读书习惯,我只能告诫自己“读书革命尚未成功,我仍需努力。”
习主席去下乡的时候,东西带的不多,唯独书整整两大箱,每天起早贪黑、如饥似渴的读阅读,涉及的书很广泛:《中国通史简编》、《静静的顿河》、《世界通史》、《核武器与对外政策》、《选择的必要、美国外交政策展望》等文学、军事、外交类。在那么恶劣的条件下,仍坚持读书,那是需要何等的毅力和坚持,所以现在习主席博古通今、名句信手拈来都是可以很自然的事。
但是,现在我们有些学生读书任务,到了大学,以为扔掉书本就是放飞自我。殊不知,长久的不和名人对话,让我们变得固步自封、坐井观天。记得北大校长王恩哥曾在新生入学讲话中对新生富有期待的说:在大学你们要结交“两个朋友”:一个是运动场,一个是图书馆。可见,知识分子就是这样朴素的期待:读书使人进步、读书使人睿智、使人奋发。
习主席说过:“好学才能上进。中国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请大家把读书作为自己最亲密的朋友吧!
3、我们要怀揣梦想,但路要一步一步踏踏实实走。
梦想是我们的指路明灯。对国家而言,没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的前进将没有主心骨;对个人而言,没有为自己奋斗的目标,我们将像无头苍蝇,随意乱撞。
习近平主席在下乡期间,是当时知青中年纪最小的,在农村时间最长的。因为是“黑帮子弟”,在当时招工、征兵几乎是不被考虑的,但是他正是因为将为农村的发展作为自己的目标,静得下心、沉得住气,为农村干实事、做贡献,才能被村民喜欢和支持,在下乡期间入团、入党、被推荐上大学。到后来,大学毕业后又主动要求去基层锻炼,每一步决定都是因为有目标,有想法,会思考。但是每一步又都是一步一步勤勤恳恳的走着。“志当存高远,但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是习主席的真实写照。
梦想可大可小,只要你觉得是,那就坚持去做。我是一名心理爱好者和工作者,曾一度对于发展方向迷茫和无助,但每走一步就思考一路,慢慢的就走出了自己的一片小小空间。我经常告诉我的学生:“梦想一定是要有的,但是实现的途径一定是脚踏实地。”
书看完了,但感受仍在继续。书中故事很多,温暖的地方也很多,有时间还要再读一次。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