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他笑着问我:“你喜欢我吗?”
我看着他,脑袋短路了几秒,没有说话。“喜欢”这个词不适合我们这种年纪,这是小孩子才用到的词。他知道我没那么现实,但是我也现实。毕竟喜欢这个词,很讲究,怎么能随便对别人说出口呢?我又不是女骗子,也不是女海王。最后我也就看着他随便笑笑。那时候我觉得谈情说爱的人很肤浅,或者说我并不希望任何一个男的对我每天谈情说爱的。那些说喜欢我的人,我都劝退了。实在不听的,我骂他们没出息,就知道情啊爱啊的。
人最怕什么呢?过于感情化!不过没有感情的人又显得很绝情。我对于喜欢对象的期望值升的太高,我想有那样的人存在,不过于别人而言,我又不一定是如意的。如此甚好,永远都在路上。好多随随便便的人到了一定年纪就会变得随随便便,最后也始终带着俗气。所以你的气质是否有在年岁中打折呢?我有变得俗气,偶尔也不俗,比如深夜依然点起熏香,泡上花茶,一个人慢慢思索着打点看似普通却又实在的一段文字。我是喜欢朱自清先生的,喜欢他清雅,感人,平淡但不平凡的每个文字。后来的一段年岁中,我不断模仿,不过从中悟出每个人的经历都是不同的,感觉会出差错,文字会有不同的感觉。这并不影响我仍念先生那样特别的人。
写字实在也是不易,需要心境,需要安静,需要每一分独特的感受,所以好多时候我的文章出现在半夜。那时候夜黑的深沉,四周安静极了,再也听不到任何世间的喧嚣,灵感就像一只只小小的莹火虫一点点聚集。我慢慢让看到的东西,感受到的东西具象化。我好几次想着,从前若是无所畏惧将曾经那本小说坚持下去,那么现在我会不会有所不同,会不会更上一个台阶呢?事实上,让人痛苦的事大多难以坚持下去,做事的动力来源于心力。近日来,我更的频繁起来,只因我从前对自己的承诺即是执笔向前,永不间断。看着年龄一岁一岁增长,我又怕到了那天,我双眼茫然,打不出一个字来。
一定程度上来说,写文章的人都是高敏人群。这于常人来说是缺点,然于写文章的人来说任何一个瞬间都可能成为他们发光发亮持续创造佳作的好机会。他们强大的观察力,敏锐的直觉让文章更加灵动,更加富有感情。不佩服满含深情的人,佩服的是将情绪写出来传递下去的人。
所以听惯了电视剧里如流水一般的“喜欢”二字,难免有些旁观者的意味。我喜欢什么呢?我喜欢文章里所表现出来丰富的灵魂,那是平凡中的不平凡,简单中的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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