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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才能守护财产,做到婚姻安全?―(1)

怎么才能守护财产,做到婚姻安全?―(1)

作者: 夏月汐 | 来源:发表于2020-01-13 23:16 被阅读0次

          最近get到一本书。想要有一份安全的婚姻,就要学会规避婚姻的风险,而这本书的干货就是我想要学习的,也是大家结婚的一门必修课。也许很多人会认为做婚姻风险规避,婚姻就变成了交易,其实不是这样的,理性的人会懂得守护自己的财富,感性的人才会这样想。

        在法律上只有感情,而没有爱情。是因为感情可以容纳很多不纯粹的东西,包括利益,而爱情容不得沙子,谈钱会产生罪恶感。感情是变化的,而爱情是永恒的。我们生活的社会是随时变化的社会,没有任何东西是永恒,所以我们要有规避一切不确定的意识。

    怎么才能守护财产,做到婚姻安全?―(1)

      今天分享第一节给大家:婚姻法中隐藏的三大含义

      1、女性在离婚案中一般处于被动状态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根据婚姻法,视为只对子女一方的赠予,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现在很多职场女性回归家庭,远离竞争社会,走进依附型婚姻。如果离婚了,房子是对方付的钱,房产证只有对方的名字,可能什么都分不到,可能只能分到少量的精神损害赔偿,可能再也找不到好的工作。最好的规避是让对方写一份永久居住承诺书。全职母亲的风险太大,需要慎重考虑。

    2、私有财产的隔离

        婚姻法反对不劳而获的懒惰想法,想要通过婚姻获得财富的可能性将要越来越小。所以我们需要明白:

        婚前的财产结婚以后无论多久都不会变成共同财产。婚前共同财产发生形态变化不会导致所有权发生变化,用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买房仍然是个人财产。婚前的个人房产涨价增值,没有附加婚后的劳动创造,也是个人财产。

          个人婚前按揭买房,离婚后只能得到共同还贷的部分和对应增值的一半

          婚前父母为子女买房,该房产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予,所对应的房屋份额自然也应是个人的,父母明确表示赠予双方的除外。

          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暗地里嫁给房子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3、婚姻中的剩余价值

        不是资本社会才存在剩余价值一说,婚姻中的剩余价值也是无处不在的。

          在法律意义上是不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的,一方花费了全部的时间和精力在家务劳动上,让另一方无后顾之忧的去社会竞争,成就事业,这之中形成的无形资本就是剩余价值,也就是所谓的财富、地位、名声等,是未来离婚创造更多价值的资本和源泉,这是长期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不拥有的。

        剩余价值是“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分工文化和离婚时没有赡养费导致的。即使有些女性也参与社会竞争,但是丈夫在家仍做甩手掌柜,使家务育儿成为了婚姻失败导火线。又者说离婚没有赡养费,使生育和家务付出得不到充分补偿,而剩余价值却能替丈夫获得长久的生活能力。

      所以一个健康平等的婚姻应该是双方都参与社会竞争,实现自己的价值,拥有获得长久生活的社会能力,获得外部的认可,双方共同承担家务,共同养育孩子,一起为家庭承担责任,互相心疼,关系才能长久。

        温馨小提示:婚姻关系中若房产只有一个名字,配偶是不能以对方的名字查房产的,需要提供房屋地址、房产证号或不动产单元号。婚姻中一方若想查另一方的银行流水,需要提供具体的银行账号才可以。查银行流水有时间限制,只查离婚前一年、感情不和分居至今和感情恶化时至今。

        希望大家能够get到一些新的知识,保护自己的婚姻。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了,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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