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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猫,还是人?

是猫,还是人?

作者: 每天一棵树 | 来源:发表于2019-12-05 22:40 被阅读0次

            最近在上郑振铎的《猫》。《猫》是一篇特别像散文的小说。对于这部作品的体裁定义还颇费了一番功夫。这篇作品很难把它当做小说来读,所以网上很多问答都说是散文。这就是郑振铎小说的特别之处。小说的最高境界就是觉得它不像小说,它是真的。作者的儿子郑尔康曾经回忆父亲写这篇文章的背景:“我家的猫,也有遇到灾难的时候……自从上述那两件‘猫的事件‘发生不久以后,父亲便写了他的《家庭的故事》的第一篇《猫》。”这说明,本文所记的并非作者亲身经历,借这件事来阐述自己对生命价值和人性的思考和态度才是本意。

            《猫》写在1925年11月7日,地点是上海。文章讲述了“我”养猫的三次经历。第一只猫,是向隔壁家要来的,毛色花白,活泼可爱,我们都很喜欢它,不久却病死了。爱猫的三妹很难过,我也为这相伴多日的小侣感到一缕酸辛。这只猫死于天灾,死于无常的命运。第二只猫是从舅舅家要回的,全身黄色,比第一只更活泼、有趣,经常跑到街上去,以至于我们经常担心它会不会走失,结果真的被人抱走了。隔壁周家丫头明知是我们家的,却任它被人抱走。这是人祸,是事不关己的冷漠。第三只猫是作者的写作重点。这是一只流浪猫,蜷在门口,快要冻饿而死了,被张妈抱回来。这只猫毛色污涩,性情忧郁,很不讨人喜欢。也难怪!一只在苦难的人世间流浪的小生灵,可以想象它曾遭遇怎样的磨难和苦痛,不忧郁才奇怪呢!因为丑陋,因为忧郁 ,因为懒惰,更因为人们的忽视和偏见,在没有任何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我”和妻子坚信就是它偷吃了新买的芙蓉鸟,凭着各种莫须有的理由,“我”严惩了它,并且还认为惩戒得不够。

            最后,当“我”亲眼看见一只黑猫叼走芙蓉鸟的时候,“我心里十分的难过,真的,我的良心受伤了,我没有判断明白,便妄下断语,冤苦了一只不能说话辩诉的动物。想到它的无抵抗的逃避,益使我感到我的暴怒,我的虐待,都是针,刺我的良心的针!”我是一个具有新思想的知识分子,懂得自由、平等、博爱、公正的重要性,并具有自我反思的能力。“我很想补救我的过失,但它是不能说话的,我将怎样的对它表白我的误解呢?”这样的人尚且武断而凶残地对待一只可怜而无辜的动物,象我等不具备明辨是非能力的平凡人呢?这只猫最终没有给我赎罪的机会,它死在邻家的屋脊上。即使无辜被打,它也留恋这个曾经温暖的所在。这只猫最终死于己过,“我”之过。

          身为一个新知识分子,“我”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自己会成为戕害生命的刽子手。从最初收留这只猫开始,平等的天平已经开始倾斜:“我们”因收留而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并以此要求这只猫活泼、勤劳(捉老鼠),当这只猫达不到“我们”的要求时,“我们”就祭出了“漠视”“偏见”的大法器,并最终将这只猫推上了死路。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陷入第三只猫可悲境地,也有可能成为像“我”一样的“刽子手”,亲手将生命推入绝境而不自知。

            “吾日三省吾身”,借用孔子的话与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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