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棣虽然出生在帝王之家,却没有丝毫纨绔气。出生之时,朱元璋正忙着和陈友谅打仗,战争是他的胎教。从出生到九岁,他是在遍地烽烟中,随着父亲的军队东西奔波,从小就嗅着战火、鲜血、背叛和阴谋的味道长大。忠诚和背叛、真实与谎言、欲望和禁忌、道德和利益,这一切是那样纠结不清千头万绪,然而细心领悟,又分明可以理得一目了然。
在嫡长子继承制里,对于刚出生的朱棣来说,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这辈子只能做个安分的王爷,在自己的王府花园里管理几百个家丁,几个美妾。那个位置就像一腔热血,在他心中汹涌澎湃地弥漫。他不甘心,也不情愿就这样过一辈子,他要去追求他的梦想。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人。那是个相貌丑陋,一脸凶相,两腮无肉,黑衣黑袍的和尚,他靠近他小声地说,“有一份大礼相送”,当听到那份大礼是“一顶白帽子”时,他不禁大惊失色。“王”加“白”,不就是“皇”吗?那不就是造反啊。虽是惊心,但“造反”这颗种子却在他心里生根发芽了。能点醒一个人的从来不是长篇大论,而是唤醒他心中的理想。无数个深夜,他扪心自问,自己是否真的要“造反”,他熟读经史,他深知造反这条路,自古以来还未有成功者。他朱棣能做到吗?他发现了自己对皇位其实是那样的渴望。醇酒、妇人根本牢笼不住他的精力,世界万物中,只有权力才让他心醉神迷。让他安安静静做一个藩王,真如同把一匹千里马一辈子囚禁在马厩里。
这个机会终于来了,这一年他四十岁,正是一个男人生命中的巅峰时段。他精力旺盛,他时刻等待着这一天的到来。他抑制不住心中的激动啊。他起义师,打着“清君侧”的旗号,开始横扫千军。他要特别感谢他的老爹,要不是他把得力的文臣武将都杀光了,他绝不会那么顺利。他想过打持久战,但这胜利快得超乎他想象。他终于坐上了那个梦寐以求的宝座,看着那一群曾对他恨之入骨的人,此刻正拜倒在他脚下。他是何等的自豪又何等的舒畅。他知道他此刻不需要再装出仁义之举,他自来是个血性之人,有恩必举,有愁必报。曾经有恩与他的,连最卑微的人他也会去赏。和他有仇的,他则大力地举起屠刀,极尽酷刑。他砍去他们的手,剁去他们的脚,再把他们砍成肉泥。他割下他们的耳朵,鼻子,再命他们自己吃掉,他恨那个儒生嘴硬,一口气灭了他十族。此刻他是一个恶魔,心狠手辣的魔鬼。在他那冷酷的心灵中不生长同情、怜悯、爱这些高贵的品质。在他的眼里,世人只分为可利用的和不可利用的两种,事物只分为有利于自己和不利于自己的两类。面对血淋淋的屠刀,那些满嘴仁义,廉耻,忠孝的读书人,终于不再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对他指指点点,他们屈服在他的屠刀之下,噤若寒蝉,颤颤巍巍,诚惶诚恐。为了造成人人自危的局面,他还发扬朱元璋的余烈,创立东厂,恢复锦衣卫,大搞特务统治。特务遍布京城内外,上至太子亲王、公主驸马,下至普通官吏、平民百姓,都处于特务们的严密监视之下。他发现,鞭子往往比缰绳还管用。他在制造这些暴行时肆无忌惮,丝毫不担心因此而激起反抗。他深知,中国百姓几千年来已经习惯了在暴力面前驯服。但对于杀人,他比他的老爹更懂得适可而止,恩威并重。
等放下屠刀,他又换了一个形象。他扩大科举,重视读书人。他数兴大工,建造北京城,修建大报恩寺,铸永乐大钟,每一桩都规划宏大,远迈前古。他看不惯父亲的小家子气,即位不久,即打破父亲留下的海禁政策,派郑和船队七下西洋,亲率大军五征漠北。他不断向外扩张,在东面,把边疆延伸到库页岛;在西面,绿洲上的诸穆斯林与他建立朝贡关系;在北面,他使蒙古始终处于被动;在南面,他把南沙群岛划入中国版图。他派八十万大军攻打安南,一度把安南并入。在他的努力下,他终于看到那个属于他的天朝帝国,那个万邦来朝的热闹气氛。
他每天四鼓即起,常常工作到深夜,根本没有休息日的概念。除了五次出征蒙古,他还常年巡行在外,以至没有几次能在京城正式庆祝自己的生日。事实证明,帝位正是为他这样的人打造的。他的那些萎靡不振的孙子和他比起来,简直就是一群蛆虫。明朝最耀人眼目的大事几乎都是他做下的,在他的治下,大明国力强盛,人民富庶,政治安定,文化繁荣。永乐时期,成为中国历史上为数不多的充满活力和开拓精神的时代。只有他这样的帝王,才能把东方社会,把东方人心理,把权力的奥秘琢磨得通透,才能在这片土地上取得成功,并且姿态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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