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人做化疗,我打车给她送饭,目的地是肿瘤医院,司机好奇地问我:“你是大夫吗?”
我说:“不是,我是保险公司的。”
“那你去医院是干嘛?”
“我家人病了。”
“你是保险公司的,赔的肯定特别多吧!”司机说着,还一脸略带猥琐的得意,好像被他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似的。我顿时就哭笑不得了,苦口婆心解释了半天,司机还是一脸不屑,觉得我只是说些冠冕堂皇的话来忽悠搪塞他。
类似的场景不是第一次遇到,也不是保险业独有的。之前在证券公司上班的时候,总有人问我有没有内幕消息;一朋友在华为上班,总有人问他能不能帮忙弄几个手机;还听说,一网友在火葬场上班,亲戚过世了,家人跑过来要他帮忙“烧好一点”,这哥们当时就懵了——什么叫“烧好一点”;你要是在医院上班,你会恍然发现自己原来有那么大能耐能帮那么多亲戚朋友那么多忙……遇到这些事情,耐着性子解释半天还常常落下个自私小气的名头。
Anyway,保险公司能赔多少?什么情况下能赔?其实一句话就能回答:看合同!合同约定的保额是多少就赔多少,合同承保的范围有哪些就赔哪些!
那么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是什么样的呢?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有一个统一的名词叫“可保风险”,可保风险是指可以通过保险方式转移的风险,它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1.偶然性,不管它可保不可保,它的本质还是一种风险,是风险就必然具备偶然性。就是说,我们这些肉体凡胎是不知道这个“不幸”会不会发生,发生了会造成什么损失,啥时候发生。这是绝大多数人不认可保险的理由,不愿意花钱去买一个不确定性,觉得自己如果不生病不出意外,保费就浪费了。然而,我想说,明知道这人病了残了还给钱的行为,美其名曰“慈善”,说难听点——“施舍”!施主,我们是保险公司,不是郭美美的干爹!
2.意外且非故意的。什么意思?就是这风险不仅具有偶然性,而且不能是故意造成的,因为会有道德风险。曾听一位大夫说,他实习期间经历了一件事,工地脚手架倒下来将儿子砸成重伤,包工头和同在一个工地打工的父亲促膝长谈之后,父亲朝大夫们跪了下来:不是求他们一定救活儿子,而是以没钱为由,求大夫们别花太多心思。父亲在一份份协议上签下了“放弃”或“拒绝”的字样,唯独没有在“放弃抢救”这一页签字。急救大夫们不得已一次又一次地给病床上的男孩子做心肺复苏,一次次的按压将男孩子体内的腐臭味压得弥漫在整个急救室,最后,男孩走了。如果这个男孩子有寿险,你们觉得保险公司该赔吗?所以,保险公司只保偶然性风险,其实是在保护你!
3.只能是纯粹风险,即风险发生后,可能会给人们带来痛苦与不幸,也可能什么损失都没有。与纯粹风险相对的是投机风险,就是可能给你带来损失,也可能给你带来收益,比如股票、外汇等等。为什么呢?因为承保投机风险,会使整个社会失去发展的动力。如果银行、保险、证券可以一起在春晚的舞台上高歌:我们三个就是幸福快乐的一家。那我一边买保险一边买股票就好啦!股票赚了是我的,赔了有保险公司兜底,那我还干活干嘛?躺在家里等饭吃就好啦!不对,农民伯伯也不需要种田了,我连饭都吃不上了。所以保险公司不能保投机风险,只能保纯粹风险。
4.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就是说,这个风险是会发生在许多人(或者许多车许多财物)身上的,是具有普遍性的。这一点比较难理解,我尽可能解释。比如,死亡!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会死的,所以,死亡本身并不是风险。风险是我们生命终结之后,生前的所有羁绊我们都不再有能力去左右它,会有人在你身故之后欺侮你的父母妻女,会有人在你身故之后抢夺你的财产,甚至会有人在你身故之后开棺鞭尸……而你无能为力!不管你是谁,你都不能否认我刚才说的这些。只有风险具备了普遍性,保险公司才有可能利用时间(每个人身故时间不同)、价值(每个人的身价不同)等因素去将你的死亡所带来的风险分散开来,通过各种渠道去帮你共同承担风险。反之,如果这个风险不具备普遍性,保险公司则很难将风险分散。所以,你没有理由拒绝保险,因为保险公司所保的风险必然是大量标的都可能遭受损失的,放到人身上来说,就是必然是大量人都会发生的风险。
5.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很重大。这个不难理解,意思就是风险发生后可能会给人们带来难以承受的经济损失或长时期的不良影响。我们想要买重疾险,是因为害怕各种各样的重大疾病,癌症是最让人心生畏惧的,市面上还有防癌险;但是,我们没有人会想要为了日常感冒买保险,没有必要,也是违背保险原则的。
6.风险的损失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计量的。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行为,并且补偿形式只有货币,也就是钱!如果风险导致的损失无法用货币计量,保险公司也就无法进行补偿。比如,失恋了,心痛得无法呼吸,这个保险公司无法补偿,总不能赔你一个男朋友或者女朋友吧?可心痛导致生病住院了,保险公司就可以报销甚至赔付医疗费用及其产生的经济损失。因此,保险合同里面会有规定的保额,以双方事先约定的明确的保险金额作为给付标准。这就回答了司机大哥的问题!
什么是可保风险?现在你能够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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