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战AWS的第二份粮草就是React,应用前端用的是React.js。这个对自己来说也是一个新的挑战。以前听过React native,买mac的初衷也是说想用它来打包部署app。后来mac到手了,实际写代码的时间远远比不上看其他东西的时间。发现用mac看文档特别舒服。所有有的时候买东西冲动成分还是居多。当然还好没有浪费了。
React具有以下特点:
- 声明式设计:React采用声明范式,可以轻松描述应用。
- 高效:React通过对DOM的模拟,最大限度地减少与DOM的交互,而且渲染也页面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在内存中,速度非常快。
- 灵活:React可以与已知的库或框架很好地配合。
对开发者的要求个人感觉集中在前端知识:css/html,js。编写的过程中你会发现react可以定制出各种组件,组件还可以复用。省时高效。但是这里面有个要求就是对css要特别熟。对我来说调一个控件样式,太痛苦了。但是总的来说客观上讲,react入门并不难,很容易上手。特别注意下它的组件生命周期,props,和render函数,基本上问题不大。
下图是自己边学习边捣鼓app界面,就做了简单的底部tab转换。主体部分截的网上的图。看上去有模有样的,还是挺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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