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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发布,2018年残保金降了

最新政策发布,2018年残保金降了

作者: 众智联邦财税中心 | 来源:发表于2018-04-20 15:30 被阅读0次

      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我国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从而实现降低企业负担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双赢”。鉴于很多朋友对残保金不甚了解,今天就和众智联邦小编一起来看看残保金到底是什么,需要涉及到职工的哪些福利跟扣款项目呢?

    残保金由来

      所谓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一般是当年职工人数的1.5%)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需要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缴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政府性基金。

    残保金保障的对象

      残保金主要是保障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所注明的相关人员,包括如视力、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残疾人军人证》的人员。这也是国家对残疾人的一项福利政策保障。

    残保金办理手续

     

      残保金的申报需要填写残联文件中的申请表,把相关的数据填进去,然后确定总数。将所准备的资料复印好盖章,然后交本地的地税局进行申报即可。具体申报程序按当地的为准。

      众智联邦小编提醒:要看清楚缴纳的时间范围,不然会产生滞纳金不好了

     

    残保金缴纳计算公式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附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8〕3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联,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就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其中,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自2018年7月1日起,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在按照《财政部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7〕51号)降低25%的基础上,再统一降低25%。调整后的征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9〕90号)规定的征收标准×(1-25%)×(1-25%)。

      征收标准降低后南水北调、三峡后续规划等中央支出缺口,在适度压减支出、统筹现有资金渠道予以支持的基础上,由中央财政通过其他方式予以适当弥补。地方支出缺口,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及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上述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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