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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减免的不只是减免残保金 奖励前所未有

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减免的不只是减免残保金 奖励前所未有

作者: 自强成都残保金减免 | 来源:发表于2019-01-23 16:22 被阅读0次

    全国执行残保金政策已经有很长时间了,目前满足条件的企业也在竭力安置残疾人合规减免残保金,有的企业还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则享受国家的超比例安置残疾人优惠政策。那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是什么呢?

    (残保金减免政策)

    以北京为例: 一、哪些用人单位可以享受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

     1、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满一年(含上年安置,且劳动合同为一年以上的),均在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的范围。

    2、个体工商户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可享受岗位补贴,但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超比例奖励。

     3、未达到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标准的盲人按摩机构应参加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审核后可按本《办法》享受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

    4、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安置残疾人职工占在职职工总人数25%(含)以上,残疾人职工人数不少于10人(含)的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安排哪些残疾人职工可以享受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 凡用人单位安排的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的在职并且在岗的残疾人职工,安排就业满一年后均可享受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长期不在岗的残疾人职工、非本市户籍的残疾人职工和残疾人个体工商户本人不享受岗位补贴;长期不在岗的残疾人职工、个体工商户残疾人职工和集中就业单位残疾人职工不享受超比例奖励。长期不在岗指没有确定的就业岗位或连续8个月、累计10个月不在岗工作(病假的除外)。

    三、超比例奖励标准 对符合条件且超过本单位职工总数1.7%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每多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按照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

    四、享受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的条件是什么

    1.与残疾人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机关出具招用证明);

     2.残疾人职工有确定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中应说明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并实际在岗工作;

    3.按工作岗位支付残疾人职工合法的劳动报酬(符合本市最低工资的规定);

     4.按有关规定为残疾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

    5.安排残疾人就业满一年(含上年安排就业且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及以上的);

     6.按规定申报了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有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义务的,还应按规定缴纳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可见残疾人安置不仅可以解决残保金缴纳的问题还可以让企业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让企业在发展的道路上更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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