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的日子,反而不知道要干什么。
今天睡到上午十点多,是起得最晚的一次了,天气冷的时候,真的挺难翻身。
下楼匆匆吃了点东西,不知道算哪一顿,就想去剃头,家楼下就有新开的理发店,店主就一个人,是一小哥,扮相挺潮,店虽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服务挺周全,洗剪吹烫染什么都有,都是小哥一个人干活,工作日也没的客人,过去的时候小哥还在玩手机,看界面应该在玩《保卫萝卜》,见来人了,小哥也不玩了,招呼了一下就准备干活了。
我挺不喜欢理发的,太耗时间,不过也挺清静,自己可以想想东西,这小哥倒是挺能讲的,什么都能说一点,小到店里猫的养生学,大到CT的大选,我也是有一句没一句的,偶尔插一句,搭个话茬。
干活麻利着呢,雷厉风行,完事了,收了钱,小哥还捎带一句:“下次再来啊。”我也友情示意,就回去了。回家来,转瞬就十一点多了,这一天就这么半天要没了,干些啥?大联盟的赛季又结束了,没得看棒球,美职篮今天没直播,新一期的《海贼王》还没更新,看书吧。那本《福尔摩斯的功绩》还剩两章没看,月初到手,最后两章也拖得有点久了,索性就看看完。
《福尔摩斯的功绩》的作者是“密室之王”约翰•狄克森•卡尔和雅德里安•柯南•道尔,没错,后者就是阿瑟•柯南•道尔爵士亲生的儿子。前言描述,雅德里安写这本书的时候,就是伏在父亲当年写书的桌子上,品味着原著构思,和卡尔一起创作出了这本举世最正统的名侦探的后续故事。本书补充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中华生医生有所提及却没有记录的十二宗案件,如果你是个推理迷,应该不能错过这本书,带你回到十九世纪维多利亚时期的伦敦,回到那迷雾缭绕的贝克街,再次听到楼梯上响起的脚步声,那不正是委托人的足音吗?
今年也看了挺多了,接近一半的还是这类题材的书,前面的看看掉,还会略描个笔记、写点心得,最近看的,又越发懒了,索性也就不记了。近些日子真是又懒了,跑步也少了,睡觉也晚了,我应该犯的都是大众都会犯的毛病。
第一百零七天了,真是漫长的日子,中间有一篇被官方和谐了,还有一篇当天写好了,准备在零点之前发掉,结果一睡,就睡过头了,然后只能第二天发了两篇,稍有瑕疵,但还是完成任务了。一百多天真的不算什么,有更多的人坚持了一年两年的,还有十来年的,要在这行干出名堂,没有一百万字打底,是混不出来的。曹雪芹一部《红楼梦》一百零七万字,可得想想,人家在写书之前,得写了几百万字的文稿了。所以,任重道远,任重道远。
明天最后一天,我要放大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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