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撵,还是应该留
有这样一家人,家中有九旬的老父亲,有儿媳妇小家三代。由于家中一年内出现了极大的变故,就产生了一些矛盾。大家议论纷纷,褒贬不一。
老父亲本来有后老伴,两人在各自的前老伴去世后多年,组成新家,相依相伴了三十多年。他们俩有自己的大房子,没有跟儿子一家一起住,生活得很幸福。
天有不测风云,年迈的老太太有病住院后,大背景的缘故,儿子儿媳在老太太住院后,就不让老父亲去接回来后妈,大约也有医疗费怎样处理的争端,他们认为应该老太太家一方解决。老太太病情稳定后,就被她儿子接回自己家去住,不久后,老太太就含憾去世。九旬老人让儿子开车,想去送送老伴,再见老伴最后一面,可在过境中被阻挡,为防止扩散,不准进入情况紧张的它城。两老人最终未能作告别。
几个月以后,九旬老人五旬多的儿子,突发脑溢血,抢救无效离世。悲痛欲绝的老父亲,被女儿接去他家照顾。老人的精神平静以后,他回到了自己的家,儿子遗孀也有她们家自己的事情要处理,女儿便尽心尽责的继续照顾着父亲。
儿媳妇一家情绪平静之后,儿媳妇便让她丈夫的姐姐走人,不要赖在老父亲身边不走,说道,你不要想着老父亲的大房子,他有儿子孙子的,不用你这个出嫁了的姐姐操心,你尽快回你家去吧,我会照顾好老爸的。姐姐一家不是没有房子住,生活很安逸,姐姐和姐夫他们有自己的退休工资,还在退休之后,做着生意。只是纯粹地想多照顾老父亲,尽尽女儿之责一些。被弟媳妇误解了的姐姐,哭着离开了她的父亲家。弟媳妇便请人从中间说话,不准老父亲把房产或者遗产留给他的女儿。她自己会尽心地照顾好老公公的。
知道内情的人说,老人那么大的房子,那么高的工资,目前身体还很健康,每天还能打个麻将,生活基本能自理,不用人喂饭,不用人搀扶,当然大家都抢着照顾哩。做女儿的有条件照顾有啥不好?为了争财产,都没有亲情了。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在重男轻女的观念里,儿子才是老人一家的继承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当然是没有资格继承的。老人自己的自主权,是会受到诸多限制。
亲情在金钱面前,就是个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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