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上来了一个马戏团,高音喇叭不停地播报着,晚上要在镇中央、菜市场外进行马戏表演。我们一群小孩闻得喇叭声,就一溜地全出门来了。马戏团的车里载了一个笼子,里面并没有关着马,而是一头大狮子。
狮子惫懒地躺着,眼眸低垂,直盯着大马路,对我们的叽叽喳喳视而不见。大概对这样的场景已经习以为常了。在它眼里,我们是一群怪物的孩子,是它的驯养人的同类吧。它棕色的毛发很凌乱,甚至有点儿脏,没有一点儿野兽之王的风范了,一些胆大的孩子不住地围在彩车边上调戏着它,它也不为所动。只是开车的司机往后头呵斥了几句,可是孩子们听不懂他在说啥,自顾自地与狮子亲密接触。
那会我已经很不喜欢玩闹了,特别不喜欢人多的地方,更不用说去看马戏了。遇到同学的时候,都会觉得很尴尬,可是那个晚上,不知怎地还是跟父母去凑了一下热闹。
见到狮子和老虎,也不及我见到一匹马那般欣喜。在我看来,马是温顺的善良的动物,跟我们也比较亲近。许多孩子们在马戏团的人们帮助下,登上马背,好像电视里演的将军似的“耀武扬威”。那些能坐上马背的孩子们脸上洋溢着红光,不知是因为害羞还是激动。
骑着马,兜两圈,要十块钱。并没有太多的孩子享受了这一待遇,而我那会居然被允许上马了。牧马人扶我上马,牵着绳,坐在上面一颠一颠的,有点儿像在坐船。马背上的鞍很舒坦,肉很厚实,鬃毛有点儿刺人,眼睛睁得贼大,尾巴偶尔地甩几下。这个大型动物给我一种亲近却充满野性的感觉,坐在马背上,身材矮小的我瞬间觉得自己高大了。不知道是不是由于十块钱所带来的优越感,还是身处高处看得远了,我脸上浸透着晕乎乎的火热。
那会我好像知道为什么人们喜欢骑马和看马戏了。骑马,原来是有着一种征服感的,这大概符合人类的天性,一种征服自然、征服世界的贪欲。
有人说,男人都追求力量和速度,马便代表了原始的这一种速度。速度是一种最为直观的体验,也能令人获得最直接的审美愉悦。这种审美愉悦,也自然地使“骑马”能成为一项娱乐活动。当骑马的实际效用,已经被替换成一种征服的欲望驱使,这个行为大概也算是一种异化了。
短短的几分钟后,我便下来了。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骑马。我听说在城市里演出的马是很可怜的,它们的脚掌早已因为水泥路面的坚硬而变了形,每走一步都是在忍受痛苦。可身在马戏团里的动物们,有哪一个是不痛苦的呢?
这种痛苦让我觉得有点不堪,以至于每次看到马戏团,我都在心里隐隐地把他们视作虐待动物的人。不过我倒也不至于去成为一个极端的动物保护者,这类异化的娱乐活动,大概依然还有其正当的存在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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