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不长,不难概括,简单四字,爱而不得。
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太多理由的,一个眼神,一个笑容,一个动作,一个背影,就足够让你疯狂,这才是最纯粹的爱恋。
她对他的爱慕便是如此,她不记得很多事情,却唯独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炽热的阳光,热闹的篮球场,矫健的少年,帅气的背影,发光的汗水,篮球进了框,而他入了她的心。
她听不到周遭的欢呼声,鼓掌声,她的眼里只有那个闪闪发光的少年,年少时不懂那份悸动是什么,时过境迁,才发觉那便是一眼万年。
自那以后,少女的情丝穿过教室的电风扇,跨过厚重的墙壁,出现在少年的抽屉,搁浅的螃蟹暴露在视野里,接受上帝的审视。
她习惯提前半小时站在校门口,离迟到五分钟的时候,能见到穿着校服痞帅痞帅的他,在说一句“好巧啊”;她习惯坐在靠窗的位置,这样上下课都能看到他那副慵懒的模样;她习惯穿过层层人群,一眼望道围在中心的他,那时他的眼里会有淡淡的笑意;她习惯跨过走廊奔向操场,哪怕只有不属于她的热情,但她依旧能与他的气息亲吻,虔诚的,衷心的,祷告。
她以为自己的秘密藏得极好,殊不知有人将刀口对准了她,一朝揭穿,少女粉红色的泡泡被摧毁在阳光底下,嘲讽,嫌弃,厌恶,鄙夷,冷漠,足够让一个自卑又敏感的少女斩断那三千情丝,她没有等到他的答案,像落败的丧家之犬,带着仅有的一丝尊严逃离了少年的城市,至此再无相遇。
直到同学结婚时,她才躲在人群里偷偷看了他一眼,时光在他身上沉淀,没有了那份意气风发,温润沉稳造就了他的面目,可依旧还是年少时她喜欢的模样,是她无数个日夜里梦到的少年,那些年的行为像是偷来的记忆,埋在她为数不多的快乐里,时过境迁,只是她依旧没有勇气同他说一句“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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