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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四特辑】强监管、大熊市叠加,非法集资风险加剧

【九四特辑】强监管、大熊市叠加,非法集资风险加剧

作者: 区势传媒 | 来源:发表于2018-09-04 13:47 被阅读2次

    人性、民族性、制度性与加密货币形成历史性交汇,区块链技术狂欢背后,潜藏着投机、欺诈、传销……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公告指出:近期,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进行融资的活动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公告一出,市场风声鹤唳,交易平台或关闭或出海躲避,明目张胆的热炒变成一股股涌动的暗流。

    而后四个月内,比特币疯狂上涨到2万美金,加密货币市场迎来前所未有的大牛市、大狂欢!

    如今2018年9月4日,距离去年九四公告正好一周年,比特币从天堂坠落下来,屡次跌破6000美元,如今在7300美元附近,与巅峰时期相比跌去60%多,比土耳其里拉、阿根廷比索惨烈得多;加密货币市场泡沫破灭,迎来郁金香般的大熊市、大败退,空气币、传销币屡屡破发,甚至归零,哀横遍野、一地鸡毛!

    严监管下,中国投机者们错过了一场大泡沫,得与失,各有说法。

    自去年“九四”之后,中国政府对区块链与加密货币的态度极为明确,大力鼓励区块链技术,而严厉打压加密货币市场。在严监管和大熊市的叠加下,加密货币与官方形成多方位冲突:

    一、法律冲突:公安系统介入,非法集资风险大增

    去年九四公告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七部委联合发布,而今年九四前夕银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 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其中公安部首次加入。九四《公告》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而这次公安部介入的风险提示,非常明确地指出“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存在多种违法风险”、“庞氏骗局”。“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一些项目为了规避“爱西欧”(首次发行代币)风险,转而进入地下私募,实际上私募的非法集资风险也非常高。在国外不存在非法集资,欧美国家注重契约,是否涉及合同欺诈,你们自己告去。中国不同,中国社会维稳大于契约,只要符合法律要件,非法集资大帽子一扣,合同统统无效。

    实际上,在刑法上,没有非法集资罪,只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罪,前者是和银行抢生意,后者涉及诈骗。有些人问,非法集资不是有人数、金额的要求吗?还有不是说公开募集才算吗?我又不是公开。首先公不公开不是你说了算,比如在微信群、没有特定人群(有门槛要求)都属于公开。人数、金额只是形式,在实际办案中实质大于形式,还有以当前法律规定,一般都会突破人数和金额的上限。

    那么实质是什么?最重要的实质是这个项目是否违法或不存在,以及资金是否被挪为他用。在中国,发行代币项目(公募或私募)已经属于违法,这个项目本身是非法项目,只要涉及到融资,达到形式要件必然是非法集资。如果还有传销、资金盘的玩法在里面,还涉及诈骗和传销罪。如果还有高息诱惑、保本承诺,更容易定性。

    随着加密货币市场熊市,越来越多的代币破发甚至归零,很多投资者甚至私募投资人血本无归,由此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增加。该类事件一旦爆发,容易构成涉众型案件,危害社会稳定,为公安部打击的重点。预计公安部的介入,公安系统会有所表示,需谨防偶发性、涉众型事件的发生。

    二、定性冲突:发行代币涉嫌非法发行证券和扰乱金融秩序

    九四《公告》明确代币不是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这是中国官方对代币定性。而业内习惯于将加密货币或代币界定为“货币”,认为是一种金融创新。实际上,任何国家货币都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如果私自发行货币必然撞到枪口上,在中国涉嫌扰乱金融秩序罪。

    代币又不是证券,是货币,或叫虚拟资产。中国不对代币进行区分,不管是功能型代币、证券型代币还是资产型代币,只要涉及证券性质,就容易列为非法证券。首先,政策已经明确了比特币以及虚拟货币都不是货币,比特币是虚拟商品。这些虚拟商品,只要涉及“集中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份额化交易”等特征,基本就可以判定为非法证券或非法期货交易。

    很多交易所都有平台币,发行平台币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交易平台如果不发行平台币,也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不仅仅是违反政策)。非法经营就像非法集资一样是个大帽子,范围很广,很容易沾上边,沾上边就是触犯《刑法》,属于刑事犯罪。交易所最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罪的法律依据是“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我国政府只批准了八家金融交易所,其它的都是无合法牌照经营的。

    三、观念冲突:区块链只是一门新技术,还是另一个“平行世界”

    很明显,中国官方将区块链理解为一门新技术,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类似。中国政府鼓励区块链技术服务于实体经济,提高经济效益,改善社会服务。而业内的想法则疯狂得多,认为区块链是一门革命性的、去中心化的技术,颠覆社会、改变世界、创造未来,创造另外一个“平行世界”。区块链应用到货币领域则是新型的加密货币,挑战世界各国的央行法定货币发行机制。区块链应用到金融领域则是新金融,打通资本国界,实现匿名隐形流通,挑战各国现行的税法、汇率、反洗钱、资本管控、金融秩序、国际清算等法制体系。

    区块链世界雄心勃勃企图创造一个新世界。革命性?革谁的命?去中心化?去谁的中心化?中国官方只将区块链界定为一门服务于实体经济与社会的新技术而已。裹挟技术的无政府主义、民粹主义,必然受到政府的打压。哪怕带着善良的目的,依然是对中心化权力的严峻挑战。体现在媒体宣传上,一些币圈的公众号被封,许多平台大大降低了加密货币、虚拟货币相关的推荐指数,但对区块链依然是开放的。

    四、环境冲突:资本外流、金融维稳、逃税洗钱、股市低迷直指加密货币

    九四《公告》一周年,政府进一步强化监管,实际上与当前中国大环境息息相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今年中央及各级政府三大攻坚战,属于政治任务。金融领域,去杠杆、紧信贷,打击P2P,防止爆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在当前这种环境下,绝对不容许加密货币市场引发外溢性风险。今年中美贸易战开打后,美元持续走强,人民币持续贬值,若不是央行启动逆周期因子调节,人民币大概率“破7”。人民币汇率单向贬值引发资本外流风险,中央严厉控制资本外流,必须堵上加密货币这一黑洞。这次打压,支付宝和微信严控场外交易。

    自2016年下半年,中国几乎各项政策收紧,银根收紧,环保收紧,房地产收紧,税收也收紧。随着税改和范冰冰事件发酵,政府严厉打击偷税漏税,特别是洗钱和外逃税收。今年9月份开始,中国首次与其他部分国家交换CRS(海外金融账户共同申报准则)信息,中国税务机关将掌握个人境外收入,一旦被列为高风险的纳税人,在面临巨额资金来源不明审查的同时,还得补缴大额的个人所得税。CRS,简单理解是各国政府互助合作,相互通报对方公民在自己国家财产信息的标准,以共同打击纳税人利用跨国信息不透明进行逃税漏税及洗钱等行为。逃税和洗钱,政府直指加密货币。

    另外一个大环境是,中国股市持续低迷。2015年的股灾对中国打击非常大,国家队损失惨重。此后中国官方调整了对金融的定性,政策上开始加码,严厉打击类金融市场,想尽一切办法促使资金进入股市。不过,效果并不如人意,如今A股上证依然在3000点下面徘徊,更不容许加密货币市场分流资金。

    “九四”一周年,市场陷入萧瑟困顿,监管依然不予余力,出路在哪?纵观国际局势,阿根廷、土耳其、印尼、南非苦苦支撑,若法币崩盘引发全球性货币危机,加密市场能否再次兴风作浪?

    本文来源:区势传媒 作者Locke 责任编辑:Byzanti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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