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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十年的时间,从一个文盲,变成一个笔下生花的文艺青年。

我用十年的时间,从一个文盲,变成一个笔下生花的文艺青年。

作者: 被遗忘的时光_c67c | 来源:发表于2018-09-13 11:28 被阅读0次

    十九岁时的那个夏天,天气异常的炎热,午后的太阳总是明晃晃的照进我的窗前,从那耀眼的光线里可以看到尘埃在浮动,如果不是那浮动的尘埃我会以为时间静止,光阴定格了,

    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到寂寞,想要改变生活,不想每天都单调的生活在电视机前,看着那些我已经看得滚瓜烂熟的电视节目,

    可是想要改变我的生活却并非易事,那时的我不识字,没有电脑,没有手机,没有轮椅,更没有现在这般强大的心理和自信去直迎那些异样的眼神,

    于是我选择一条最简单,最直接的改变之路,学识字,之后姐姐就给我买了一张拼音挂图和一本带拼音的格林童话,就这样开始了长达一年的识字之路,

    两年之前都没有拍过照,这些照片都是最近拍的,所有照片都是随意选的,勿喷哦!

    因为这十年里零零散散读的书确实不少,所以不好都拿出来一一细说,一则记不起那么多,二则如果都要拿出来说一遍,恐怕一个月也说不完,!所以只拣些我印象深刻和对我有特殊意义的说。

    话说一年后,我字差不多认全了,但是只知道字的读音,却不知道字背后的意思,属于有文无化的那种,可我还是坚持让姐姐推荐一本书给我看,而姐姐就给了我一本,她高中时代最喜欢的一本书,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

    当时因为没有经历过系统的学习和初次领略文字世界,所以不懂小说是一个怎样的结构,因此一本书看了很久,

    这个故事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林岚的不知珍惜眼前人和陆叙的执着,还有那令人大跌眼镜的结局,陆叙被林岚一掌推死了,这样的结局让当时的我觉得匪夷所思,不能理解,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为了悲剧而悲剧,

    不过也可能是当时的我有太多东西不懂,所以根本没看懂这本书真正想表达的是什么,不过这本书毕竟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本书,之后我会把它从读一遍,相信这一次一定会有一番不同的感受。

    读完了梦里之后,感觉读得很吃力,所以之后的一年多都没有勇气再拿起书本,这期间就读了一些报纸和杂志。

    二十一岁的那一年,又是一个夏天,生活没什么改变,而我依然寂寞,可是我有了一部旧手机,通过这部手机我就可以自由的跟哥姐短信交流,

    那时跟哥姐抱怨的最多的就是:好无聊啊!。而他们就会给我推荐各类小说奇谈,那段时间听姐姐说的最多的就是六道的————《坏蛋是怎样炼成的》————怎么怎么好看,谢文东怎么怎么厉害,怎么怎么帅气,

    也许有人会像当时的我一样问:到底是本儿什么书啊?。那么就以我现在对这本书的理解,来告诉你们这是本什么类型的小说,

    在我眼中它就是一本现代武侠,一个屌丝男的青天白日梦,每天都渴望着天上掉下一个金馅饼,就能坐拥江山美人,奴仆无数,散不尽的钱财,坐不跨的龙椅,这就是整本书贯穿始终的核心概念。

    虽然现在把这本书说的一文不值,但是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却如获至宝,那也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小说的魅力,把寂寞抛到了九霄云外,

    每天看得茶不思,饭不想,如花痴一般想象着谢文东的言行举止和那双细而狭长,亮的惊人的眼睛。

    从此我的小说之路就一发不可收拾,之后就接连看了哥哥推荐的仙侠圣经,萧鼎的《诛仙》

    当然,这又是一个值得记录的改变,因为我换了一部新手机,哥哥就帮我把这本书下载到了手机上,从此我就告别了纸质书,从一个要靠枕头才能让书立起来的时代,到只要一个轻薄小巧的手机握在手中,就能够畅览全书的时代,是值得纪念的。

    有了诛仙和坏蛋这两本书垫底,再读其他小说自然就是信手拈来,毫不费力。

    就这样,时光匆匆又是一年,到二十三岁那年,我邂逅了这十年里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桐华的————《步步惊心》————没有之一,虽然不是读过最好的,但却是最喜欢的,

    为什么会这么喜欢这个故事呢?其实这么多年来我自己也不太明白,直到最近我才稍稍能领悟到其中的一些原因,

    首先,是马尔泰若曦这个人物,我觉得,在人生经历上,我和她有着一丝殊途同归的相似感,

    在这本书里讲述了若曦从十三岁到三十三岁这段女人最珍贵的时间里的经历,讲述了若曦从一个天真不懂实事的女孩,到经历了各种磨难变迁后,蜕变成了一个说话稳重,处事圆滑的成熟女人,从一个初生牛犊,到一个时时惧怕,时时忧虑的心理变化过程,

    人在没有身临其境的体会过,在没有认真付出过,当然可以事不关己的过自己的生活,

    可是当若曦和胤禛,胤禩的爱情,和胤䄉,胤祥的友情,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就不可能事不关己了,

    若曦一边身不由己的在爱情,友情里越陷越深,一边又深知每个人的悲惨结局,那种可怕的结局一天天临近却又无力改变的恐惧和无奈,让我产生了深刻的同理心。

    她是知道别人结局而害怕,而我是知道自己的结局而害怕,这就是我说的殊途同归。

    其次是作者对故事情节的设定很脱俗,它并不像别的一女多男的言情小说那样俗套,它会让你感受到历史的沉重,它会让你感受到书中每个人物鲜活的生命,它会让你体会到皇家男儿的薄情和女人的痴情,两种极端感受,

    就像作者本人说的那样,在这个故事里,每个女人都为了男人而生而死,而男人却为了那张龙椅而生而死。

    最后是作者描绘的一个场景,雪花,红梅,美人,这个场景至今都让我记忆犹新,让当年喜欢百合花纯洁的我,忽然之间爱上了红梅的冷艳,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一转眼已经到了第二个本命年了,二十四岁,那一年的某一天姐姐买了一台笔记本,由此也为我打开了一个更为开阔,更为明朗的世界,

    自此我成了一个专业的网虫,每天都废寝忘食的躺在电脑前看小说,追连载,在那两年里几乎大部分较火的当代女作者的书我都看过,什么白槿湖,晴空蓝兮,辛夷坞,自由行走andrea,桐华,顾漫,Fresh果果等等,还有很多都不太记得了,

    其中最值得一说的是,悲情天后,匪我思存,她有20多本小说,每一本我都看过,为什么那段时间会那么钟爱她的书呢?

    因为她让我第一次知道了,写作也是一种可以带有自己个人风格的事情,她的风格很突出,个人色彩很浓郁,那就是悲情,虐心,

    在她的故事里永远看不到希望,在她的情感世界里只看得到悲情,在看她书的每一个过程,都会感觉到悲伤如影随形,

    当然,这样的风格很对我当时的心境,绝望,阴郁,当一个人在自己的生活里扮演着悲剧角色时,可能就需要另一些悲剧来滋养内心的千疮百孔,这就叫做以毒攻毒吧!

    另一方面, 我很喜欢她的一个写作方式,那就是,她可以几个场景一个故事,几段对白一个人生,她可以用最少的文字,让你看到最多的故事情节,她说这种写作方式叫“留白”就像中国画一样,如果枝枝叶叶填满了整张纸,就没有那种意境了。

    弄得当时的我说话写日记都是那个调调!潜意识的模仿,哥姐都说我中毒不轻,

    其实这也是一种青春成长的经历,是必然经历的,是值得纪念的,虽然我的青春时期来得有点晚,但至少它来过。

    在那些形形色色的故事里,岁月如梭,一晃就是两年,二十六岁那年,我突然有点厌倦了看小说,看着每一个故事都是大同小异,没有了新鲜感,之后的一年多里,我都没有正儿八经的看过一本书,

    直到二十八岁的那个秋天,我突然关注到一个人————《罗罔极》————当时的心情就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欣喜,

    我发现了另一个更有趣的世界,影评,文章,在这个世界里我找到了一个,我可以参与其中的爱好,从此我不再是一个只能看别人故事的旁观者,

    不知道别人会不会也像我一样,看别人的故事看多了,就想自己执笔书写自己的人生,感受,虽然写的不好,但至少它是独一无二的,最真实的,

    在那些千篇精彩的文章里,我发现了一个读书这么多年,却从来没有领悟到的一个问题,

    那就是,读三十篇普通小说不如读一本名著,名著之所以能成为名著,是因为它所表达的含义,是别的同类书籍无法超越的,只要你真正读懂了,就会觉得受益匪浅,

    所以人一定要读书,而且要读好书,因为只有读了书,你的思维才不会如一潭死水,永远停滞不前,只有读了书,你才有开阔的眼界,灵活的思维,宽大的胸怀,得体的谈吐。

    因此,今年虽然只读了几本书,但仍觉得比往年学得多,懂得多。

    以上就是这十年里,我识字读书的所有经历及感受,不多,也不深刻,有些东西领悟的太晚,浪费了太多宝贵的时间,有些东西没有认真把握,就那样悄悄地流逝了。

    人的一生没有几个十年,所以一定要认真把握,认真读书,认真体会,尽量不要让十年后的自己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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