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是重塑我们看待社会和世界的三观和角度,也就是重塑“框架”。
我们今天我们来说说公共政策的评批评。
不少人在公共政策的批评上呈现出“制度洁癖”的思维误区,就是带着理想化和完美的苛求去看待制度,认为制度和规定必须是完美无缺的,必须是最优的,不能留下任何腐败空间和权力寻租,那么这就容易陷入批评的误区,把政策制度和规定批得体无完肤,把制定部门的努力说的一文不值,把其中包含的进步说得一无是处。
醒醒吧,世上根本没有什么最完美的制度!康德说得好,人性这根曲木,本就造不出什么笔直的东西。
制度是人造的,而人的理性又是有限的,那制度必然会存在某某种种人的理性尚未考虑到的缺陷,而且制度不能绝对刚性,它必须给人留下自由衡量空间。对于制度来讲,完美对应着的其实是教条和机械,所以不完美也就是有弹性的空间。很多时候我们在制度设计上并不能追求最优和最完美,只能在多种价值间和利益间权衡,在道德冲突中追求自由,从而避免最坏的结果。
还有一种误区就是“治本”和“立竿见影”的苛求——一个措施出台就要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一施行就要药到病除,一颁布就要看到效果,其实这也是制度设计者的理性所不能及的。
要知道,现实比想象要复杂多了,很多时候制度的执行并不能按照设计的预期那样运行一切,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只能通过实践去试错,在试错中进行调整和完善,在试错中对效果进行评估。
我们真的应该充分理解和认识到,由于现实的约束,环境的局限,或者文明水平尚未达到一定层次,有些问题只能选择暂时性的治标,而无法去根除和根本上解决,那么在这个前提下,为什么不能通过治标先缓解一下问题,控制一下影响,将损失减到最轻呢?
少年们,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说的就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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