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整整两个月的时间,可是直到今天才恍然大悟,原来我一直以为的低调不张扬其实早就推波助澜成了别人装傻的好借口,甚至连基本的社会磕都不必有,而我终究是再一次用”伤害“自己的方式满足了自己一时的任性,而真正让他人受益。
值得吗?或许不。
抛开这个人值不值得不说,我确实有通过这件事看到了自己处事态度不成熟的一面。原则,底线和任性,有时候其实只有一点点模糊的区别。
如果再给我重来的机会,我会在很多个时刻,选择一种大度,但是绝不憋屈自己的方式,可能冷漠,可能不近人情,可能。。。什么都好,但是一定不是伤害自己的方式,徒留感动自己的结局罢了。
当然,我也并不气馁,甚至换个角度想,我很庆幸自己在还算年轻的年纪有过幻想,以及幻想破灭认清现实后,调整脚步重新出发的勇气,对我而言何尝不是一种宝贵的财富。
与人为善,约莫是一种最有力的自我保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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