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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架上有一套87年出版的三毛的书,是妈妈收藏的,旧得发黄,不过没有一丝折痕,仿佛这么多年都被珍藏在箱子里,从未被人翻阅过。扉页上写着她的名字,买书的时间——“1991.4.7”,以及“永远爱你,三毛”。
书中有她的读书笔记,以及用蓝色钢笔小心翼翼划下句子,每一次阅读到,我都会想,那个时候的她,看到这些话,在想什么。在我出生前的两年里,她看过什么书,经历过什么事,让她一步步的,成为如今的她。
我以前总是会想,啊——妈妈也喜欢过三毛?这让我觉得是件十分不可思议的事,那个浪迹天涯的女子,那个轰轰烈烈的女子,也是她曾经爱过,羡慕过的吗?为什么之后的二十年,她没有过一次说走就走的经历,她只是永远在我身边,从不离开。
有一段时间——已经是初中的事情了,我颇爱挑剔她的装扮,爱好,觉得她那么平凡,普通,没有光彩。呵,无知的少年,十五岁之后,才开始慢慢的理解她,懂她。
她的过去是悲伤的,她的回忆录,仿佛一部沉郁、缓慢的黑白电影;出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而她又那么好强,自幼便吃了不少苦。有时候,她脾气暴躁,易怒,抽烟,像杜拉斯笔下某个失恋的女人一样,十分脆弱;可是有时候,她又是那么强大。她对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都是那么热情,友好,不求回报,也不嫌麻烦;对每一个朋友,无论贫贱,都一视同仁,真诚以待;她曾因无法忍受官僚机构的人情世故“礼”尚往来而辞职;她会因为报纸上一条社会丑闻而愤怒不止,会因一个悲伤的故事而泪流满面。她真的很普通,但很真实,很纯粹,嗯,一个生活的很纯粹的人,敢爱敢恨敢怒敢言。
高三的时候,她的压力很大,虽然她不想在我面前表现出来,但是从她日渐消瘦的身体,疲惫的眼神,以及身上淡淡的烟味,我都能感受到;每次我看她,都觉得面对着一个从阿布斯的相机里走出来的人物,忧郁、无助,却又十分坚强,每次看到我,都会十分努力的笑,很灿烂很灿烂的笑,笑的很辛苦。
最辛苦的,莫过于十八年如一日的做一个好母亲。她待我十分宠溺,宠溺的让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年少时的任性定是让她受过不少委屈流过不少泪的;好在及时明白,成熟的快,否则一颗青苹果不知道得让她酸多少年。
也许,每一个在厨房里做了十几年饭的母亲,曾经都是爱慕过三毛的少女。因为孩子,她们一直在这儿,没有离开。
Mom, Happy Birthday
I love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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