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吧,人家唐爽已经说了,轮到你了。
说出来,让真相大白于天下。看看到底谁涉枪,谁涉毒,谁在粉饰,谁在表演,谁在诬陷,究竟谁清谁浊,谁才真正的不要脸。
曾有人说我不要脸。其实,我还是要脸的。不要脸的人是怎么样的呢?是那样,以及那样,反正不是我这样。何以证明我要脸,不要脸的事情我不做,即使做,也偷偷摸摸,避人耳目——这就叫“要脸”。真正不要脸的,是不要脸给人看,给大家看,给公众看。勾勾搭搭,蝇营狗苟,有导演,有演员,唱戏一样,公开演出。暗地里以为巧妙,暗地里以为观众的眼睛瞎。这就是在公然地侮辱大众的智商了。
从唐爽的说辞(“对面”的采访视频)看,周立波夫妇就是这样的人。周立波这个人,我还是很喜欢的,以前。敢说,犀利,印象一直不错。但谁又知道表面上这么光鲜亮丽的一个人,会违法。就涉枪和涉毒这事来说,虽然违法,但还不至于如何龌龊。龌龊的在于,做了事情不敢当,只要自己保持光鲜亮丽,一路污人。污了“某某”污唐爽污,污了唐爽污莫虎。需要指出和强调(不好意思,这话带着点官腔)的是,这些都是他的朋友。
希望对方看在“朋友”的情面上,让他污而不言,这“希望”也希望得太大了。像周立波这样的人,还真不止一个:友谊有价,让我污下?换作我,污下就污下,再污下也可以,但得有个度,不能一而再再而三,还得看是什么事。周立波这事有关违法,有关人品和尊严。这事谁能忍?唐爽不能,莫虎不能,估计那个神秘的“某某”也不能。
照理说,真相易知。而事实上,要知道真相往往要有时间,还要付出一些代价——我就愿意付出时间的代价,相信很多的真相终将大白于天下。
当然,像周立波这事,是小事,是小真相;像周立波这样的人,是小人。小人有小小人和小大人之分,周立波算不上小大人,只能算小小人。但只要是小人,就应该被谴责。就算我不谴责,你也应自谴。最近看他接受“对面”的采访,瘦了。那肯定是流汗流多了,心虚的人容易出汗,原本是鲜枣一枚,如今丢了水分,变成了皱巴巴的枣干。
喜欢周立波的人请举手。我也举手,但那是以前。鄙夷周立波的人请举手。我也举手,现在。
人还是得有点人品的。关注此事的人不多,关注此事而又挺周立波的很多,所以周立波可能依然光鲜亮丽。这样,你继续你的表里不一的把戏,你继续你的光鲜亮丽,我当我眼瞎——不再看你的丑态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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