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文化习俗里,亲朋好友的婚丧嫁娶免不了要收份子钱,这既是古人在没有银行体系下的筹钱方式,也代表现了宗族社会互相帮扶的习惯,也是亲朋好友之间感情的一种载体。
我老家在温州乐清,属于温州地区比较富有的地区,因为个别人有钱了,在办理婚礼的时候,为了显示自己的大方阔气,就不收宾客的份子钱。
这种行为确实提现了主人的豪气,但却破坏了当地的习俗规矩,让需要通过份子钱弥补一部分婚宴费用的家庭不好意思收了,进一步加剧了普通家庭办理婚礼的压力。
社会上不乏想要严格要求自己的人,对自己的道德品行有更严格的约束。但有时候,过分追求自己的形象高大上,不经意间却会而破坏规矩和公序良俗,让别人陷入两难的境地。所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只能是幼稚者的玩笑罢了,真把这当做处事原则,那就是给自己平白添堵了。
其实这个道理,几千年前的孔老夫子就已经说的很明白了。
春秋时期的鲁国政府发布告于国中,说:如果有人从外国将沦为奴隶的国人赎回,鲁国政府将提供报酬。
孔子的弟子叫子贡,是个大富豪、外交家,受孔子的熏陶,很讲究“仁”,他在国外赎回大量的鲁国人,带他们回国,成为自由民,还高风亮节,不去鲁国领报酬。面对这种善举,孔子却持否定态度,批评子路说:阿赐,你这样做自以为品德高尚,其实是个不对的。因为你赎回百姓不取报酬,和你的大公无私一比,其他人也不好意思去鲁国取酬金了。
如此一来,有心行善的人没法行善,叫他们自己垫钱也不太可能,因为大家都不像子贡你那样是个大富豪,最终的结果就是大家在不取酬金的同时,也不去赎回鲁国人了,这可害苦了那些在外为奴的鲁国人,没人去拯救他们了。其实,领取酬金并不损坏个人的品德,不取酬金反而会妨碍别人行善,吃亏的是沦为奴隶的人,“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子贡恍然大悟,于是堂而皇之去取报酬,其他人看子贡都这样做,也光明正大地去取报酬,赎奴的行动得以顺利地开展了下去。
所以做事做人都要有更大的视角,才不会铸成自己得了好处,却损害了很多人的利益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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