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安区法院和中医院东院在一栋楼,但是从来没有来过。正常应该走安检通道,老王领着我绕小路上电梯直达12楼后返回10楼等待。
2.2:10过了,刷卡进入的玻璃门没人招呼。大概2:17,工作人员开门,进去排队,登记姓名身份证号,到第一审判庭就坐等待。
3.当时已经到的有原告方俩人,被告方四人,庭长,书记员,还有两名人民陪审员没到。
4.陪审员到了以后,开始法庭审理。首先全体起立,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审判长宣布开庭。
5.先是自我介绍,原告,原告律师,被告,被告第三人。
6.然后是法庭调查,有无最新证据。原告提交了一个2月10日到11日的订房记录,以此证明是因劳累而滞留。
7.最后是法庭辩论。原告方陈述,完毕后被告方陈述不予认可。问到我们,我们回答,相信法庭会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对原告方被告方做出公正的裁决。
8.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笔录签字,退场,一共用时45分钟。
9.其实,我也愿意法庭撤销原来人社局做出的不认定为工伤的结论。但是,我也清楚,胜诉的希望渺茫。
10.择日宣判,如果败诉还可以继续上诉至中院,到了那儿就是终审了,估计这过程我还得走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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