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完暑假第一个月,我买机票从天津回到了成都。
路过母亲的相馆,一个年纪很大的老太太在店里和她聊天。
老人看上去年纪相当大了,她说起年轻时,因为丈夫不务正业天天抽鸦片还打她,所以告到了法院。听到这里我已经有些钦佩她的果断与法律观念,而后她说出的话却是令我更加没有想到的。
当初宣判她离婚的法官,正是外婆的二哥,也就是我的舅公。
此行她是专程路过这里找我妈表示感谢的。
外婆有两个哥哥,二人皆是地方上有名的高材生,大哥是北大化学系教授;二哥就读于川大学习法律--后来成为了县法院的一名法官。彼时外公也是川大的学生,学的却是生物,与外婆的大哥二哥皆熟识,也曾为二舅公代笔往家里寄过书信。家里长辈曾言,因为而二舅公有意撮合他与自己的妹妹,而外公又写得一手好字,,方才得外婆垂青。
此事我未曾向外婆求证过,只是小学时,曾请外婆写过几页毛笔字拿去与班上同学炫耀。外婆的字,瘦劲清峻,我一边看着外婆落笔,一边问她外公的字与她相比谁更好呢。外婆笑着对我说,你外公的字要比我写得好太多了。外婆当时的笑容,和平日里有些不同,似乎杂着回忆,和一些其他什么情感,我记忆当中也仅见过那一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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