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明星犯了错,基本流程:出个公告,弄个说明,道个歉。在一张纸上,写着‘自己实在情非得已,只好占用公共资源来解释和澄清自己,免得不明真相者受骗’。这都是出事的通用公关手段了,见怪不怪了。
不愿意占用公共资源是不可能的,他们乐意得很,不然怎么有流量有热点有曝光。他们宣传他们的正面形象、周边新闻是很勤快的,没见过不乐意的,他们都想争一争公共资源。影响他们挣钱的事情,自然被他们拒绝,自然不愿意在公共资源中被大肆传播。
现在明星的丑闻和‘好事’一出来,十有八九是真的,自然要千方百计地淹没和掩盖住。至于什么公共资源,他们才不关心这个。结果喊得越大,打脸越响,真是求锤得锤。面对虚造和造谣,真正不愿意占用公共资源和博人眼球的人,早就在派出所备案等待法办。
做了错事就说无意占用,做了好事就想大肆宣传,为什么呢?因为宣传好事有利可图,坏事扩散无利可捞。这种事情早是司空见惯,这种狂吠毫无意义。
德行担不起好形象,行为起不到好作用。这种人虽能因为一时身在前台而显赫,但是劣性不会更改的,衰亡也是迟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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