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话里充满了对她相似的普通人的生活俯视的怜悯,虽并不明显鄙夷,像是幽灵一样,令她浑身不舒服。犹如今天她身穿着这身淑女衣服一样,全身局促得不得已以一种扭捏的姿态去迎合。何不食肉糜,她突然想到这句话。
在这样精英聚集的高等酒会,她得忍着饥肠辘辘,听着台上索然无味的演讲并象征性的点头以示假装尊敬。他们说到穷人是思维的懒惰,以至于有万般机会才不懂得抓住。她知道,这些一出身就含着金钥匙的人看来,永远不知道,在她的那个村,很多人,包括她那个被家暴的姐姐,无论年少多么的阳光聪颖,都逃不开命运的捉弄。而自己,凭借着姐姐给的200块钱,只身逃出了爸妈的软禁,那座大山。她没有光鲜的学历,在这个大城市里做着最低贱的工作。如果不是在她店里做衣服的客人没空来,送她这张酒会的邀请函,她也永远不会来到这个豪华的地方。有些圈子自己是融入不了的,就像她不理解偶像剧的女主,哼哼唧唧的诉苦,却有着名牌包包,早晚星巴克的消费。不理解,依靠男人上位就叫努力,矫揉造作就叫温柔。
侧身打量她的那几个女人,手指拿红酒杯,斜着眼睛看。她们身上的礼服剪裁到位,也完美贴合了前凸后翘的身材。面前的男人仍旧滔滔不绝讲自己的发家史:”从哈佛毕业的第一年,你猜我年薪多少?100万。还有好几个大公司的offers,选择这家公司完全是因为氛围福利好。。后来做点投资挣得不比100万少呢。”
红酒杯晃得她有点恍惚,不知刚刚是不是不小心吃了口海鲜,胃里开始起反应。她觉得自己皮肤下的组织胺在作祟,千万只蚂蚁叮咬一样。组织胺,也是她从电视女主的台词里听到的新名词,发病晕倒然后有个男主照顾,俩人由此发展了一段恋情。她看了眼眼前油头粉面,西装革履的男人。心想,还是算了吧,她说了句失陪,放下餐盘,尽量保持着优雅的姿态,径直走向标着绿色标志的出口。她暗暗嘲笑自己,没有女主命,却有女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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