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书》卷23君臣诗解1法制令行按功而赏
题文诗:
古者未有,君臣上下,民乱不治.是以圣人,
时列贵贱,制以爵位,立以名号,以别君臣,
上下之义.地广民众,物多故分,五官守之.
民之众多,而奸邪生;故立法制,以为度量,
而以禁之.是故而有,君臣之义,五官之分,
法制之禁,不可不慎.令不行则,处君位危;
五官分而,无常则乱;法制设而,私善行则,
民不畏刑.君尊令行,官吏修饬,则有常事,
法制公明,则民畏刑.法制不明,不公不正,
求民行令,不可得也.民不从令,求君之尊,
虽尧舜智,不能以治.真情明王,之治天下,
缘法而治,按功而赏.民所疾战,不避死者,
以求爵禄.明君之治,士有斩首,捕虏之功,
君必使其,爵足荣也,禄足食也;农不离廛,
足养二亲,治军事故,军士死节,农民不偷.
【原文】
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时,民乱而不治。是以圣人列贵贱,制爵位,立名号,以别君臣上下之义。地广,民众,万物多,故分五官而守之。民众而奸邪生;故立法制、为度量以禁之。是故有君臣之义、五官之分、法制之禁,不可不慎也。
处君位而令不行,则危;五官分而无常,则乱;法制设而私善行,则民不畏刑。君尊则令行,官修则有常事,法制明则民畏刑。法制不明,而求民之行令也,不可得也。民不从令,而求君之尊也,虽尧、舜之知,不能以治。
明王之治天下也,缘法而治,按功而赏。凡民之所疾战不避死者,以求爵禄也。明君之治国也,士有斩首、捕虏之功,必其爵足荣也,禄足食也;农不离廛者,足以养二亲,治军事。故军士死节,而农民不偷也。
【译文】
古时没有君臣上下的时候,人民纷乱无序。所以圣人划分贵贱,制定爵位,建立名号来区别君臣上下的等级关系。由于国土广阔,人民众多,物产丰富,所以分设五官来管理。人民中多就会产生奸邪之事,所以创立法制作为行为标准来限止奸邪产生。所以有君臣上下的等级关系,五官的分职、法律的限制,(行事)不能不慎重。
处在君位而命令行不通,那就危险了;五官已经分职,却没有常规,那就乱套了;法度已经建立,而私惠风行,那么人民就不惧怕刑罚了。只有国君尊严,法令才能行通;官吏清明,政事才有常规;法度分明,人民才惧怕刑罚。法度不明,而要求人民服从法令,那是不可能的。民众不服从法令而希望国君的尊严,即使国君有尧舜那样的智慧,也不能统治。明君治理天下,遵照法度来处理政事,按照功劳行赏。凡是人民奋勇作战,不畏死亡的,是为了求得爵禄,明君治理国家;战士有斩得敌首、捉得俘虏的功劳,一定让他的爵位足以荣耀,俸禄足够食用。农民不离开乡村,足够奉养双亲、供给军需。因此士兵才肯殊死战斗,农民才不惰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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