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课:给当事人的回家功课是咨询过程的延伸。
1、功课必须与第一次晤谈时和当事人协商的目标有关;2、功课必须是可行的,而且朝当事人的目标小步迈进,重要的是慢慢来;3、功课的主要目标是诱发儿童在生活上的不同反应,只依赖功课不可能造成改变;它们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别人对儿童行为表现的反应。所以如果儿童改变后的新行为,只有儿童自己知道,产生的效果非常有限,我们希望产生涟漪作用,让其他人也能观察到儿童的变化,并对它的变化作出响应。4、如果治疗师想不出任何功课,不必勉强,有时只是一句赞美,就足以激发新的行为;5、功课必须多做才有有效果;6、建议孩子做点不一样的功课,只要少量就好,这些练习有助于打破长期以来令人感到挫折的固定行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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