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悔婚
一九二九年的旧中国,军阀混战,民不聊生。老百姓吃了上顿没下顿,在农村条件更加困苦,真的是穷到揭不开锅。
梅家姐弟三人,梅是家中老二,上有一姐,大了梅好几岁,前些年已出嫁。小弟是家中唯一的男丁,十几岁时就跟了亲戚去上海谋生,在十里洋场做伙计。姐弟三人既孝顺又懂事,这让父母很欣慰。
梅当年已订亲,许配了祝家的老二祝文。祝文文质彬彬,看上去很斯文,梅打心眼里喜欢。虽然两个人没聊过天,可梅觉得两人性情相投,应该挺般配的。梅芳心暗许,巳经在憧憬着婚后的幸福生活。
在农村已到适婚的年纪,双方父母也见面商量过,打算明年开春后就给她俩把喜事办了。
可那一年,梅的家里却出了变故。十七岁的小弟脚上生了个疔,因为穷什么病都熬着,父母又不在身边,结果小病熬成了大病,几个月后小弟在上海突然去世了。家里失去了唯一的男孩,梅的父母承受不了,相继病倒了。
在那个年代,特别是在农村,没有男孩的家庭会被人看不起。梅虽然当年已订亲,可父母却临时悔婚了,决定把梅留在身边。
他们解除了和祝家的婚约,梅虽然心里万般不愿意,可旧时的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梅又能如何呢?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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