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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这本书算不上属于是长篇大论的类型,因为不管是书中的言辞,或者是整体的故事,都给人以一种简洁扼要的感觉。
以“我”字为讲述者,从一开始就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再加上这本书的书名本身就已经有足够的知名度,虽然我看的可能并不算传统意义上的正版,但能够畅读此书,我便觉得已经足够了。
文中的地名不断在纽约与西埃格,以及东埃格之间切换,从“我”的角度出发,去看待当时的世界格局,虽然并没有引申到关乎世界斗争的程度,但以小见大,便足以看清。
“我”对本文的主人公盖茨比的第一印象就是好奇,因为他那所豪宅内几乎夜夜灯火辉煌,筹光交错,使“我”不得不开始对由他而来的那些传闻加以揣测,直至后来与他相识之后,“我”才了解到其实事实并非如此。
文中抓取了盖茨比与黛西两人之间的旧情作为主导因素,又附加于他的成长经历以及突然而来的巨大财富。
通篇看下来其实并没有太高低起伏的时候,读起来也是给人一种平平淡淡的感觉,但到了后半段时,盖茨比的去世还是给了我不少的冲击,一个富甲一方的年轻男子,被一个因着仇恨而冲昏了头脑的另一个男人击毙,当然,两者成了两败俱伤的局面。
谁都没有赢,谁也都没有输。
盖茨比的葬礼开始之前的那几天,“我”曾帮着他去找过他的很多朋友,然而当他们都听说他已经去世了的时候,便都一个个的学会沉默,试图以这样的方式来避免自己与他沾染上什么关系。
那些人大多都已经忘记了在他家里开派对的日子。
所以在葬礼的当天,也只不过来了三辆车,盖茨比走的很孤单,但同时也很清净。
当然,他当初爱着的那个女人黛西也没有来,甚至连一封信也没有寄过来。
“我”从盖茨比的葬礼上回来以后就决心离开那里,因为很多事情都已经发生了转变,至少也看清了很多的人。
整篇故事很平稳的讲述着盖茨比的人生,也同时对故事之中的“我”产生了或多或少的关系。
所以后来“我”的离开,也就成了有迹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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