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知己

作者: 海贝_eeb5 | 来源:发表于2022-08-19 00:00 被阅读0次

    曹沫鲁国武士,任命做将军,与齐战三败北,智谋不利,为鲁君知遇之待,以武力挟持齐桓公使其尽还侵占之地。

    专诸为公子光争权。光之身,子之身,也是公子,光对专诸交出的真诚,于是专诸义无反顾,为完成任务而赴死。

    豫让为智伯国士之遇,不惜伤残,改变自己,坚持为其报仇。隐名埋姓变成刑人去当奴仆残伤自己,但依然不放弃复仇,同样也始终坚持自己忠诚的做人原则。即使报仇,也彰显了一种高贵的生命典范。

    聂政先以孝亲为生命这一切,再以知己为最高追求,在他的眼里,比生命更重要的是坚守的一种原则,为知遇之情而坚守的原则。聂政刺杀之后自毁容颜而死,意识果断决绝,不为牵连任何人。为报知己而不累其名,刺客之大者。

    荆轲,能文能武,不与一般人纠缠,不在意别人如何看待。面对盖聂怒目,他转头就走,面对鲁句践怒而斥之,他黙然逃去,与高渐离市中饮酒而歌,已而相泣,旁若无人,田光推荐毅然往丹,易水分别入不测之强秦,终已不顾。

    刺客之义,刺客之精神。写人,写人情,写人性,写生命,写生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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