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人生感悟、规划管理
重庆公车坠江原因公布:一个垃圾人害死了一车人!

重庆公车坠江原因公布:一个垃圾人害死了一车人!

作者: 卖水果的老卓 | 来源:发表于2018-11-02 16:16 被阅读54次

    文丨卓海平       

    图丨源自网络

    1

    万州坠江公交车内监控视频曝光,原来是女乘客因坐过站与司机争吵5分钟,最后还发展到对殴,最后就发生了撞断护栏坠入江中悲剧。

    以下是通报的通过:

    10月28日凌晨5时1分,公交公司早班车驾驶员冉某(男,42岁,万州区人)离家上班,

    5时50分驾驶22路公交车在起始站万达广场发车,沿22路公交车路线正常行驶。事发时系冉某第3趟发车。

    9时35分,乘客刘某(行凶者)在龙都广场四季花城站上车,其目的地为壹号家居馆站。由于道路维修改道,22路公交车不再行经壹号家居馆站。当车行至南滨公园站时,驾驶员冉某提醒到壹号家居馆的乘客在此站下车,刘某未下车。当车继续行驶途中,刘某发现车辆已过自己的目的地站,要求下车,但该处无公交车站,驾驶员冉某未停车。

    10时3分32秒,刘某从座位起身走到正在驾驶的冉某右后侧,靠在冉某旁边的扶手立柱上指责冉某,冉某多次转头与刘某解释、争吵,双方争执逐步升级,并相互有攻击性语言。

    10时8分49秒,当车行驶至万州长江二桥距南桥头348米处时,刘某右手持手机击向冉某头部右侧,

    10时8分50秒,冉某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侧身挥拳击中刘某颈部。随后,刘某再次用手机击打冉某肩部,冉某用右手格挡并抓住刘某右上臂。

    10时8分51秒,冉某收回右手并用右手往左侧急打方向(车辆时速为51公里),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车辆时速为58公里)相撞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从车内的监控完全看不到乘客站出来阻止事情的恶化,后来这个泼妇害死了一整车的人了。

    2

    无独有偶,北京前几天也发生了一件类似的事件:

    丰台警方通报,2018年10月29日上午,一辆678路公交车行至南三环外环,驶出洋桥西公交站时,车内乘客邓某(女,57岁,本市人)称自己坐过站,要求司机停车。司机因车辆已驶出公交站,拒绝了邓某要求。邓某突然用手提的整箱牛奶击砸司机手部,公交车司机躲闪中车偏离正常行驶方向,紧急刹车后,仍与左侧车道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刮蹭。

    目前,嫌疑人邓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丰台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3

    去年在广东东莞也发生过类似的:

    2017年9月16日8时许,男子樊某在东莞市大朗镇大朗汽车站乘坐3路公交车到竹山村路口。当公交车行驶至大朗镇巷头村业丰酒店红绿灯路段时,樊某因公交车没有报站导致其错过站点而对公交车司机胡某某不满,与司机发生争执。后樊某在公交车行驶的过程中上前拽住司机的衣领,致司机紧急刹车,进而导致乘坐该公交车的乘客李女士等人跌倒受伤。后司机报警,樊某在现场等候处理。公安机关接报后,赶至现场将樊某抓获。经法医鉴定,李女士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樊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惩处。

    2018年3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樊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4

    北京跟东莞的那两个公交车上的人都很庆幸,庆幸不是在桥上!重庆公交车15人、包含两个儿童!同样的原因!坠江事故!无一生还!一个人的自私自利坑害了一车的无辜受害者!这种人就应该判刑、判重刑!附加一辈子不允许乘坐交通工具!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人民就再也没有侠义之心了,路见不平也不会一声吼了,都持着“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心态。

    如果重庆那公交不是在桥上,那么这样的司机在高速行驶的路上被乘客殴打的事件,谁会觉得很危险呢?

    老卓百度搜了一下,数据很可怕,每年类似的事件发生了很多,很多.....

    金庸去世了,他留下的洪七公,郭靖侠义的故事我们谁没读过呢?

    希望以后碰到这类的事件,作为事不关已的你,为了侠义也行,为了自身安全也行,该出手时就出手,该将流氓扔出窗外就扔出窗外,该将泼妇扔出车外就将泼妇扔出车外。要让这些无耻之辈明白,这个世界上不是耍流氓摆泼妇就能赢的。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重庆公车坠江原因公布:一个垃圾人害死了一车人!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sajcxq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