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大义》——中国传统语境下的皇权与学术,熊逸(著)。
第三次笔记
上一次读书笔记的时间是2017年11月14日。到这次已经21天过去了。这21天的时间里读到173页,与上次的133页只读了40页。说好的一个月读完,现在有点打脸的态势。
本次笔记主要梳理第一章节的内容。
最近刚结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政治课。课里讲到一些关于民生、法律和政治的专题。让我不由得想起这本《春秋大义》里面提到的:新问题,也是老问题。
新问题,也是老问题
我们课堂上用“聊城辱母案”的案例来探讨法律公正。针对这个案例,我们分享的同学提到了法律的公平性。他并没有点评这个判罚是好还是不好。但是从我们大部分人的观点来看,我们都不反对法院对于某的从轻判决。即便这个观点涉及到舆论影响司法公正。但是从我们的道德观念上来说,我们民众不反对于某的做法。是因为我们从心理上就认同他的所作所为。我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价值观?我们会说,源自我们国家的历史传统。是的,我们的传统就教导我们要遵守孝道。
我们看的中国古装电影里面总是会有为父报仇不共戴天的桥段。说实话,以前的我是不能很好理解:为什么要执着于为父报仇。为什么复仇到最后就成了世仇。那个时候虽然不懂,但是也没有探究过为什么。
正所谓相请不如偶遇,如果那时候想找答案要花很多时间,但是这种杀父之仇的答案就这这本《春秋大义》里面。
首先杀父之仇不共戴天的理念出自孔子。儒家经典《礼记·檀弓》里面写到
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
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曰:“请问居昆弟之仇,如之何?”
曰:“仕弗与共国,衔君命而使,虽遇之而不斗。”
曰:“请问居从父昆弟之仇,如之何?”
曰:“不为魁。主人能,则执兵而陪其后。”
大概意思是说,如果是父母之仇,那么就睡在草垫子上拿盾牌当枕头。不去做官,决不和仇人在同一个世界上。无论是在集市还是朝堂,见到就杀,不管手头是不是有兵器。如果是亲兄弟的仇,就不与仇人同朝为官,如果是君主派遣国事访问,以公事为先。如果是叔伯兄弟的仇,就不要自己带头报仇,如果死者的儿子要寻仇,就拿起兵器在其身后助威。
现在,我们总算找到报杀父之仇的伦理依据了。其实不光我们中国,西方发达国家也有复仇,和兄妹仇的观念。我们看美国大片也会有这种快意恩仇的桥段。不过我还没看到相关的伦理依据,暂且我将西方这种恩仇归类为人类的情感。是一种求生本能,远离会威胁自己或他人生命的人或事。是一种你夺走我的挚爱,我要让你付出代价的心理。请原谅我的浅薄,但是我看到的西方电影都是这种快意恩仇的电影。似乎看到现在,想不到为父报仇,为兄弟报仇的西方电影。能想到的,都是为爱情,为子女。哦,还别说,苦思冥想之后还真想到一个。《权力的游戏》里二狼女艾利娅就是为家族复仇弗雷家族,以及每天都要默念的复仇名单,以及雪诺为了珊莎和瑞恩暴揍小剥皮。对了,还有瑟曦总是挂在嘴边的杀父之仇。
对此,熊隐士也找出西方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的话:“为最亲近的亲属之死而复仇是最神圣的义务”。"如果土著没有完成这个义务那么就会遭到身边人的唾弃"。人类学家的解释是:“这是一种人类利用家族对个人的影响力,来保持人们之间的和平的手段”。泰勒老人家还告诉我们:“当转到研究高级文明水平的时候,我们在古代文化水平较高的民族中仍然遇到了近亲复仇权,但是它已经被文明逐渐改变了形态。”
第一章小结
熊逸隐士的这部书的第一章。主旨是通过“杀父之仇”的前世今生,来介绍《春秋》一经三传之间的关系和古人的使用依据。《春秋》微言大义是怎么体现的,为什么说《春秋》是大学。然后用西方的理论来解释东方经典的理论合理性。就这样顺带着给了我一个观点:“法律很少是凿空而来,而是往往因循于习俗,或者说,是对习俗的归纳和条文化。”
聊城案的司法公正
有了“法律是对习俗的归纳和条文化”这个观点。我们再回过头看聊城辱母案的判决,是不是真的和某些观点所说影响了司法公正。
未必。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课堂上,有位同学专门解释了依法治国和以法治国的区别。而我们国家现在讲求的是依法治国。毕竟法律总是有局限性,不可能所有事都规定的很严谨。聊城这个案件的判罚上还是充分考虑了,民意,习俗、法律等综合因素。然而还是会有声音说,这对于案件的死者不公正。虽然他做的不是大恶,但是人死了总归要偿命。
首先,根据法律是民俗的归纳和条文化这一点来说。死者所表现出的行为是民俗中不能被接受的。其次,这个就涉及到本书的第二章提到的“原心定罪”。即是说,在汉朝(董仲舒提出“原心定罪”说的那个年代)定一个人的罪,要看他的动机是什么。比如说杀人的动机是为了父亲伸张正义,这个杀人就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杀人是为了越货,那就要狠狠的治罪。从这一点上说,聊城案的死者,动机不纯正。本来只是公事公办,非要在此基础上作威作福。将对老板的怨恨引到自己身上。再次,从利用家族来维系和平的方面来说。这是减少恶意侵犯的一种手段。这样的判罚,提高了作恶的成本。正因为这,总让人觉得死的不冤。
结束语
好了,这一次的笔记就先写到这里。鉴于第二章还没读完,等读完再写下一次笔记。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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