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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IT民工的劳动维权路@临沂东忠科技

一个IT民工的劳动维权路@临沂东忠科技

作者: 0xyt1024 | 来源:发表于2015-12-11 20:59 被阅读0次

    写在前边的话

    一个IT民工(也就是本人)在临沂东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东忠)工作2年3个月,加班数天,2年年假未休,求单位给予补发未果,走上了漫长的维权路。

    本人与2013年1月1日入职临沂东忠,于2015年3月9日离职。在职期间累计加班天数21天,年假未休10天。鉴于临沂东忠公司制度及开庭中临沂东忠的辩证,最终核定为加班天数14天,年假未休8天。本人的诉求就是索取加班及年假未休的劳动报酬。说起来好像很简单的事,从6月份到现在却一直没有在维权的路上没有止步。


    事件时间轴

    2015.6.9  向临沂东忠负责人事的同事提出诉求

    2015.6.15 人事的同事告知领导外地出差

    2015.6.17  人事的同事回复不受理,原话为:

    我昨天去跟他们说了,她们说不管

    2015.8.11  临沂市劳动仲裁委受理,出受理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

    2015.8.25  临沂市劳动仲裁委出开庭通知书

    2015.9.8   在临沂市劳动仲裁委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

    2015.11.8  向临沂市劳动仲裁委查询案件审理进展,无果,回复案件审理进行中

    2015.11.8  向临沂市人社局、市民热线12345投诉临沂市劳动仲裁委关于案件2个月内未审理完毕

    2015.11.10  临沂市劳动仲裁委回电,正在推进,尽快出结果

    2015.11.18  临沂市劳动仲裁委出裁决书

    2015.11.20  申请人收到裁决书

    2015.11.26  临沂东忠收到裁决书

    2015.12.7    临沂市劳动仲裁委出具双方送达裁决书证明

    2015.12.11  临沂东忠拒不履行裁决,向兰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细节及证据

    注:微信截图中打码的为人事同事的,未处理的为本人。

    2015.6.9  向临沂东忠负责人事的同事提出诉求

    2015.6.15 人事的同事告知领导外地出差

    2015.6.17  人事的同事回复诉求不予受理

    2015.8.11  临沂市劳动仲裁委受理,出受理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

    从6月17日之后耽搁了一段时间,因个人工作原因,再就是这期间学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维权也有此开始。

    劳动仲裁案件中最重要的就是证据,我收集到的证据如下图:

    劳动仲裁申请书

    劳动仲裁受理通知书

    劳动仲裁举证通知书

    2015.9.8  在临沂市劳动仲裁委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前我做了充分的准备,主要是学习相关的几个法律。开庭审理过程中

    ①代理人未签署代理人协议

    ②对方指出劳动合同中本人的工资为1872。真是图样,仲裁赔偿的计算标准压根就不是按照劳动合同中为准,而是以最近6个月的工资流水的平均值。这是在劳动法中明确指出的,且在审理中得到印证。

    ③对方指出我所提供的证据之一加班单无效。本人入职时隶属于运营部,后并入销售部,离职前就职于技术部。对方指出加班单必须由部门主管、商品部主管签字后方可有效。大哥,销售部与商品部为同级部门,无任何隶属关系,且所有人加班都是按照本人申请-->部门主管签字-->报备管理部。我的所有加班单都是按照此流程执行的,这点也得到仲裁员的认可。

    ④我方有一名同事作为证人出庭,证明我的诉求(加班14天、年假8天未得劳动报酬)属实

    对方提出的基本全部被我反驳,当时手机全程录音,不过近1小时就不放出来了。

    注:本人与临沂东忠代理人为良好的同事关系,其出席开庭为公司授权,与本案及本人无任何利益关系。

    2015.11.8  向临沂市劳动仲裁委查询案件审理进展,无果,回复案件审理进行中

    劳动仲裁案件的一般审理周期为45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60日。当距离开庭时间60天时,本人未接到劳动仲裁委的电话及书面通知。拨打仲裁委询问审理结果,答复在审理中。

    2015.11.8  向临沂市人社局、市民热线12345投诉临沂市劳动仲裁委关于案件2个月内未审理完毕

    随即拨打其上级主管单位临沂市人社局及市民热线12345。不得不说,在这个信息化时代,想在网上或114一次性找对电话号码非常不容易,他们的座机太多了。。。

    不知道是案件多还是人手少,为什么一个劳动仲裁的案件在法律规定时间内未能审理完毕,难道是法律定义的时间不合理吗?是不是不找你的主管单位投诉,你们还要继续拖拉?

    2015.11.10  临沂市劳动仲裁委回电,正在推进,尽快出结果

    翌日,收到劳动仲裁委的回电,说尽快审理。鉴于我的诉求是劳动仲裁,暂时没时间去管其他的事,所以没有继续就仲裁案件的审理超时问题向上投诉。

    2015.11.18  临沂市劳动仲裁委出裁决书

    当我拿到裁决书的时候,心想前边花费的那么多时间没有白费,可是事实往往。。。

    2015.11.20  申请人收到裁决书

    2015.11.26  临沂东忠收到裁决书

    2015.12.7    临沂市劳动仲裁委出具双方送达裁决书证明

    此时本人已收到裁决书超过15日,而裁决书中表明临沂东忠必须在收到判决书10日内支付本人加班及年假未休工资共计7414.08元。是的,当然是没有任何人。

    你以为调解不调解,裁决不履行,我就此作罢了对吧?既然已经花费了这么多时间,那不妨再多点了。

    2015.12.11  临沂东忠拒不履行裁决,向兰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到现在了还有什么好说了,不履行,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目前已在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庭立案受理。强制执行进行中,暂时就不放出执行局给出的相关文件了。

    我隐隐的感觉到这会是继仲裁案件审理后的又一个坑,法院执行的期限好像是6个月。

    占位待更新


    写在最后

    本人在仲裁举证、开庭、审理、申请强制执行等各个流程中,均合理合法,未捏造任何证据,未对任何单位的任何人进行行贿,未散播关于临沂东忠的任何不良信息。

    证据中涉及的代理人、人事同事与本人均为良好的前同事关系,自始至终均为单位授权的工作,无其他任何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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