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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会考地方史吗

高考会考地方史吗

作者: 利华强 | 来源:发表于2024-05-11 23:53 被阅读0次

    引子

    上次片区教研。我说我们首届新高考,又是自主命题,要关注一些地方史,如书院文化,红色文化。有人反驳说高考不会考地方史。然后我们做出了一些探讨交流。

    今天看了黄牧航教授文章,更是感同身受,坚定了我原先看法。摘抄一些片段分享于此。



    正文来自黄牧航教授,特此声明和拜谢。

    高考命题是会命制地方史的内容的,但如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命题不会单纯地为考地方史而考地方史,地方史的考查都是为了国家民族的宏大叙事服务的。因此无论是做选择题还是非选择题,如果碰到地方史的内容,都应该从宏观叙事的角度去思考。

    回到中学历史教学,我查阅了《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发现对“地方”“地域”“区域”等概念都有提及。其中“地方”提及了17次,“区域”提及了5次,“地域”提及了1次。由此可见,课程标准对地方史、区域史和地域史的学习是有要求的。我们需要进一步研究这些要求具体指的是什么?课程标准对“地方史”的要求最多,共有17处,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详见活动主题“探讨中国古代历史上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第二类是文献史料研读的内容包括“地方史志”。这两个要求都不是为地方史而学习地方史,而是跟宏观叙事结合起来。前者是央地关系,后者是史料的分类。课程标准对“区域史”的要求有5处,分别指向的问题是“民族交融”“古代文明的产生与发展”“中古世界的多元面貌”“全球联系的建立”和“多样发展的世界文化”。课程标准对“地域史”的要求只有一处,选择性必修3“文化交流与传播”中指出:“不同地域上生存的人类相互有了接触,便有了文化的交流与传播。” 可见,学习不同的地域历史还是为了强调从全球角度看待地域之间的文化交流。从上述分析可见,课程标准关于“地方(区域、地域)史”的学习目标最终大都指向了宏大主题,单纯的“地方(区域、地域)史”并不存在。“地方(区域、地域)”这个微观角度还是服务于“国家、民族、世界、人类”的宏大叙事的。“地方(区域、地域)史”的研究和学习是否必须指向宏观叙事?当然不是!如有学者指出,在区域史研究中,以国家为主体的历史解释和以个人为主体的历史解释在思路和结论上都大不相同。(刘志伟、孙歌著:《在历史中寻找中国:关于区域史研究认识论的对话》第20页,东方出版中心2016年版)到底哪种解释更加合理?这属于学术上的争论。

    通过不同的角度切入来解读地方史,学术上的观点非常多,远不止上述的两种,但高中历史课程标准无疑强调以国家民族为主体的叙事解释。我的理解是——教学和命题中可以有地方史的内容,都目标都需要为国家民族的叙事服务,单纯为学习地方史而学习地方史的教学和评价并不适宜。在考试命题中,比较典型的例子是2023年全国新课标卷第43题:

    中学历史教学与评价中的地方史,属于“小地方,大历史”的解释范畴。其基本的教学与命题原理是——“小地方的历史蕴含于对国家话语的深刻理解之中,与此相一致,大历史也可以在区域社会中全息’地展示出来,正是有这样的‘大与小’的关系才体现出小地方建构大历史的功能。”(行龙著:《区域社会史研究导论》第84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版)因此,高考命题中会出地方史的题目,只是命题的思路可能与我们原先想像的不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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