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果两地都有社保,社保全国联网后,重复的部分要怎么处理?
答:不论是否联网,两地同时缴纳社保的,将来合并时,只能保留一地,另一地需要清退。
具体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处理,由转入地社保机构负责办理具体手续,与本人协商后,重复缴费的其他地区社保,清理一地关系账户,可退还个人缴纳部分,单位部分不予退还。不能重复计算个人缴费年限。
政策依据: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09〕187号)
第三条: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70号)
第十条: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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