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主题不是什么悬疑推理,而是教育。我被这名字骗到了,一度都在等“破案”。
阿迪克斯,即故事里的父亲。太喜欢这个人物了,不免想叨叨几句。
喜欢他的坚定从容,喜欢他的冷静沉着,喜欢他理性的狂热。
阿迪克斯是一位律师,同时是一名州议员,来自一个历史悠久的家族。
他有两个孩子:哥哥杰姆,妹妹斯库特。
他总是穿得整整齐齐,只有在睡觉前才会宽衣。而他的言行跟他的着装一样严谨,他从来不大声喧哗。
那年夏天在法庭上,阿迪克斯破天荒地解开了马甲的纽扣,解开了领口,松开了领带,还脱下了外套。这是斯库特的记忆里,父亲唯一一次变得“不寻常”。
当时正值大萧条时期,在梅科姆这个美国南方小镇里,阿迪克斯正在为一个黑人辩护。
阿迪克斯自认为不是一个理想主义者,确实不是。要是理想主义者有他身上的“疯”,那这个“分类”就少了很多逃避现实的意味了。
他曾经是县里的神枪手,而在不久前的一天夜里,他守在监狱门前时身上却没有带枪。面对手持武器的人群,依旧不紧不慢地讲道理。
阿迪克斯曾跟朋友说:带枪就等于邀请别人来射你。
原告是个无赖,在街上朝他吐口水,辱骂他,他拿出手帕擦脸,眼睛都没眨一下,也没有上前或走开。对方叫嚣:你这个同情黑鬼的杂种,你就这么高傲,不屑于打架吗?
阿迪克斯说:不是,是因为年纪太大了。
……
九岁的斯库特都看得出来,有很多人讨厌阿迪克斯,但令她感到意外的是,在选议员这件事上,没有一个人投他的反对票。
阿迪克斯每天遵循固定的行程,不讲玩笑话,没有不良嗜好,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大多数时间都保持沉默。比起四十几岁的同龄人,他甚至要显得老一些。
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里,阿迪克斯都冷静得近乎无趣。哪怕天要塌下来了,他也能慢条斯理地坐在那里看报纸。只有在谈论正义的时候,会显得激动一些。
但人是有多面的,杰姆的话佐证了这一点。
杰姆说:我见过阿迪克斯一边听收音机里播放的小调,一边用脚打拍子,他还特别爱喝煲汤,比谁都喜欢……
阿迪克斯还说过一段很有名的话: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重要的是,他也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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