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发现问题和纪委发现问题的区别
审计发现问题,先是确定事情,然后再看谁的责任,以事为中心,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可能会移交纪委、检察院等相关部门,不一定都是执法部门,可能也会有些管理部门。
纪委发现问题,先是确定人,然后再确定事,以人为中心,很多事都是为人服务,基本进入纪委视线的,都难逃法律制裁,我国这几年纪委力量增加的同时,的确处理了很多领导干部,整顿风气效果还是很明显的。
有些时候,审计发现的问题,会成为纪委的工作线索,在审计来讲,叫移送案件线索。最早叫移送案件,后来改为移送案件线索,之所以叫线索,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审计的手段有限,查出的问题只能停留在初期层面,很多时候无法继续深入。
纪委经常借调审计人员,审计手段对纪委办案帮助还是很大的,也有一部分人,离开审计部门,跳槽到纪委工作,有审计经历的人,在查办经济案件线索时,还是有一定优势。
很多人面对审计查出来的问题,经常会辩解,甚至还有讨价还价的。有很多案例,审计查出问题要求整改,对方单位不在乎,结果问题直接被纪委使用,人被处理了,后悔也晚了。
多听取审计建议,是有好处的,审计队伍里,有很多有见识、有能力的人,结交一个可靠的审计朋友,不会吃亏,能少走弯路。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