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祖宅过年,想些事情。
你可能也曾行经那种人迹罕至的村子,因为离社会实在太远,所以一切行为回归于原始特征。比方说,他们不再相信姓名作为“兆头”的意义,而只把它当作区分你我的方便称谓。
叫“狗剩”的爹生了孩子,起名“二蛋”;二蛋生了孩子,又叫狗剩,再往下又叫二蛋,久而久之隔了辈份,说起前人的事儿,便搞不清楚谁是谁。
前两天读完了黄锦树的《雨》,体会到它文体上的一个奇妙之处,便是姓名的混用:凡是大儿子,一律叫“辛”;凡是父亲,一律叫“阿土”。这样子你就会发现有时辛死掉了,在别的篇章里又会活过来,做些不同又很相似的事儿。他也不作解释。
为什么刻意要这么做?如果要写一个地方的家族历,难道不应该像《百年孤独》那样起上几十个名字,搞清楚来龙去脉么?
我家中流传着一个“大个子扛驴子”的故事,讲的是我祖辈生活的村子里有一年遭逢豪雨,桥淹了,驴不敢过河回不了家,他便挽了裤腿自己跳下河,把乡亲们的驴子一头一头扛到对岸的事儿。
家人跟我讲起这个事儿的时候,也记不起“扛驴子”究竟是发生在我们家哪位祖先身上,于是我去问我爷“有没有家谱?”。他说有年搬家落下了,之后便去向不明。
我内心震怒,觉着这件事情不可饶恕。震怒的原因大概是“一个家族如果不去关注过去发生的事实,势必会像傻逼似的不断重复。”
我爷死后,我脑中时不时会浮现起“扛驴子”的景象,有时是他在扛,有时是我在扛。而当我判断一件事情值不值得做的时候,这事像不像“扛驴子”一般神奇也一直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指标。
《雨》想要传达给我的,大概是一种“事实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血缘的倾向性,事实只是这种倾向性导致的自然结果”的看待事物的方式。
血缘倾向性是什么呢?大概就是不管你关不关注过去发生的事实,这个家族势必都会像傻逼似的不断重复。
同时,我获得了一种“众人于我一身”的神奇视角,它以Dejavu的姿态频繁出现,使我脱离个人而进入了一种无始无终无因无果地存续状态。在这个视角下,时间成了幻觉。
这个视角很可能会成为获得自由的重要手段。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