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蓄长发的近四年时间里,有过数也数不清次数想去剪短发的冲动,但是一次次都夭折了。
直到这个四月,以着一种祭奠自己死去的青春的名号去剪掉了已经快齐腰的长发。
其实剪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会舍不得这一头的长发。事实证明确实如此。走在地铁里、大街上,看着那些长发飘飘的妹子我会频频侧目,哪怕走过了还要回头望一眼。
没有了长发的我,虽然舍不得,还好在我是一个对黑长直和超短发都兼并喜欢的一个人。剪短了发,大大缩短了我的洗澡和吹头发时间,也少了看见大把大把掉的头发的心烦。也开始把更多的眼光停留着在看那些短发女生上,琢磨着自己怎么样的短发更好看。所以自四月那“咔嚓”一刀之后,我又剪了两次头发。端详着镜子中齐耳短发的自己,甚至还想去尝试一把中性风的工装裤玩玩。
以前长发飘飘,总是更女孩子气息一点。现在走路都能带起风。
其实之前一直留了那么久的长头发,都是源自于别人的眼光评价。还在头发齐肩的时候,就有人说以美术审美认为我长头发更好看。就在这样那样的观念里,一直留长着头发。这一次的一股脑剪了个短,反倒释放了自己,倒生出几许随心所欲来了。
女孩该有什么女孩儿样?
老子,高兴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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