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开村子那年,正好我上初二,县城的教学质量总比乡镇的要强一些。县城到村子,大概10公里的距离,公交车要坐6站。从小给老爸买东西养成了攒钱习惯,我回去都是骑自行车,省下了每次一元的车费。顺风的日子骑车30分钟就能到了,慢一点的话大概在45分钟。估计就是那些年骑自行车的原因,我腿比其他女生要来得粗,至今都没法买到那种能包腿的靴子。后来,为了上学、工作方便,我们搬到了县城。起初,住在县城西边一个空仓库的二楼,长方形的房间,用一个帘子分隔成卧室和餐厅。卫生间只能去公共厕所。虽然有些艰苦,不过生活比起在村子里的时候要方便很多。
县城的生活要比村子精彩多了,我第一次听了张信哲的歌,同学是他的歌迷,总是说着他的事。同学拉着我去了文具店,那是一家开在高中门口的店铺,卖着那些年特别流行的日韩文具,我的世界被打开了。脱去校服的同学们一个个光鲜亮丽,而我还穿着去裁缝店做的衣服。明明只有10公里,她们的生活和我的生活,竟然有着这么大的距离。和她们出去逛街,我满满的不适应,环境的确会造就人,在自然中长大的和在人群中长大的有着天壤之别。
后来家里条件好了,我们搬到了公房,两室一厅,我有了自己的房间。对于县城的新鲜劲很快在多次逛街后消散掉了,没了那些包装,大家都只是懵懂无知的学生。同学买了很多漫画,因为考试成绩差了,被她妈要求必须扔掉,无奈的她只能把上千本漫画放到了我这里。我一直调侃自己,如果不是因为那些漫画,可能我后来能考个更好的大学。不过,也亏这些漫画,帮我度过了刚进县城时的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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