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真正正喜欢看书是从我高三时期养成的怪爱好,那个时候因为考大学压力大,加上学习压力大,找不到合理的方式排解。更多的还是那个时候的我没有找到可以真正跟我诗词歌赋的朋友,在同学眼里显得很另类孤独,为了缓解自己内心的孤独和不合群,我只有把自己放进书中,在书里寻找知己。
我也不知道为何我就是感觉和身边周围的同学不合群,融不进那个圈子,倒也没有被孤立或者被欺负的经历,只是我个人觉得内心实在很孤独吧。加上那段时间经历了青春期情感的折磨,更是找不到人诉说,只好在书里快乐,自得其乐。那个时候的我因为看书,一下课就看,一有空余的时间,我就会看书,希望自己可以有大把大把的时间看完整本书。
那个时候的我像个饥渴难耐的孩子,自己的书没有很多,只有和同学借,同学都已经被我借烦了,几乎把同学该有的书都借来看完了。没办法,看完了只好自己买书咯,从淘宝买了很多书。在别人都在认真努力学习,为了高考而奋斗的时候,我却剑走偏锋的只顾沉浸在自己的看书世界里,你说我奇不奇怪。
至今我的家里还有很多高三时期买的很多书,有的书看完了,有的书还没有开始看。那个时候的我,看书不讲求理解作者的真正意图,只追求自己真的看完整本书,了解完故事的大概脉络。可能这就是陶渊明说的好读书,不求甚解的状态吧。我都怀疑那个时候的自己是不是脑子发抽,本该认真学习高考知识的我,居然被课外书精彩的世界吸引,上课都被认真听。放学吃完饭回到寝室,就只顾着看自己的书,晚上同学熬夜做作业,学习,而我却是熬夜看我想看的小说。
也就是在那个时期,我看完很多大部头的书籍,不过那个时候饥渴的我,看书也不挑剔,也还分辨不出什么是好书什么是不好的书,只顾着自己看完一本又一本书就好了。还记得那个时候的我,头疼的啃完很多许多字数多的书,我能够在繁忙的学业中,做到几天就看完一本书的速度,我佩服自己的毅力和执着的坚持。
后来高考完,对于自己爱看书的爱好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闲来无事在家看完我买的很多书籍,还背诵了一些喜欢的古文。中途去到爸妈的家云南,我也没有放弃自己的爱好,还是会买杂志看,这就是我对看书偏执的爱好。不过那个时候没有太饥渴,甚至可以说是懒惰,很多书买回家却没有真正看完过,不过还是一直买新书,至今家里还有很多书没看完,准备这个暑假回家一口气把自己之前做的孽债偿还,至少把很多书看完再来学校,不然白白浪费我的书。
可能因为爱看书,所以也喜欢买书,更喜欢收藏书,会把自己的书保护得好好的。我的衣服我都没有如此认真细心,穿着的衣服可以随意乱扔,但是我买的书却是被好好保护起来,不让任何人碰。实在是因为家里的人不喜欢读书,不会爱护我的书籍,我怕我的书遭到破坏。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爱看书的人,都有嗜书如命的怪癖,在常人看来,这是难以理解的。
还记得高中的时候,和同学借书的经历。和男同学借书还好,他们不怎么喜欢看书,所以对书籍不在乎。而很多女同学,就记得高中班上一个文艺女愤青,当时和她借一本书,我生怕我自己不爱护她的书,破坏了她的书,有的时候看到一半都不敢折那本书,都只是小心翼翼的拿书签,因为我觉得那个同学可能会介意我把她的书弄出折痕。我还必须快速看完,因为在我手里时间越长,越有可能受到损害,也就是这个原因,我都不敢和很多女同学借书,因为知道女生比较在意书籍的完整性。但是这样我个人完全失去了看书的乐趣,不能尽情沉浸在书籍的世界里,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养成自己想看书就自己上网买,买来就是我自己的了,随便我怎么糟蹋都可以。我的书只能我自己破坏,而不允许别人破坏。
喜欢看书是源于一个下午看了东野圭吾的《解忧杂货店》,在一个闲来无事的下午,不想看电视,不想玩手机的我,随意拿起身边借来的这本书看了起来。不看则已,一看一发不可收拾,我深深被里面的故事情节吸引,只记得我合上书本的时候,还意犹未尽的模样,至今仍然历历在目。因为被一本书吸引,我回到学校之后,疯狂的和同学借这个作者的其他书来看,看完他的很多知名作品,看的越多就越发喜欢。最后把身边已有的资源都利用完了之后,我就只有自己买,但是这是一个高产的作家,想要读完他的所有作品,我实在是没有这个经济实力。
上大学之后,虽然打着自己爱看书的爱好,但其实并没有看太多书,很多时候还是会看电影,看电视剧和打游戏中度过。只是零零散散也阅读过很多书籍。我这前二十年,到底阅读过多少书籍,我从来没有计算过。名著看,杂书也看,只看自己感兴趣的书籍,爱书如命,我仿佛有一种魔怔。身边的同学都无法理解我偏执的爱好,因为他们都不喜欢看书,不喜欢文字。大一的时候也偶尔去图书馆借书,自己也疯狂的买书,从各种渠道知道自己感兴趣的书籍,一直在阅读的路上前进,从未停止,只有速度之分,没有止步一说。
因为爱阅读,也爱上了文字,爱上文字之后,就更爱阅读。阅读就像我的精神食粮,一日不食会觉得难受,因为热爱的专业,我更需要阅读。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我由衷的热爱而已。大一的时候看书比较少,看的还都是一些零散的杂书,只追求排版好看的书籍,错过很多绝佳书籍。大二下学期,因为一个巧合,接触到写作,激发内心创作的欲望,每天写,但是每天也感觉自己言之无物,才思枯竭,江郎才尽的我深深体会到读书少的后果。写作是阅读的必然现象,阅读多了之后肯定会想要创作,阅读让我更加有信心面对世间一切苦难,也让我更加自信从容,不再活得孤僻,或者说不再因为他人的眼光而片面的否定自己。
大学喜欢看奇葩说,里面的马薇薇一度是我崇拜的偶像。看她辩论的样子,我何其羡慕有朝一日也能如此,口吐乾坤,嘴里说的每一句话都可以成为金句。一位清华大学博士,杨奇函,其貌不扬,但是知识渊博深厚到你惊讶的地步。他句句话引经据典,而且可以看出文学底蕴十分深厚,一个清华学子尚能做到如此好学,还是一个理科生。我作为一个文科生,我汗颜,也为自己感到惭愧。
看的书越来越多,也会有意识关注我喜欢的作家的成才之路,发现这些作家无非都是爱看书,甚至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而我想要写作,阅读只是入门功夫。不阅读何以积累渊博的素材,怎么能够写出好的作品。阅读只是作家的习惯,一个好的作家是从小就喜欢阅读,长大后还是一直阅读,等到创作时,那是知识太多,想要输出的必然结果。而今的我,也喜欢写作,就不得不爱上阅读,越读也就越喜欢阅读。
听闻一位作家曾说,一个好的作家,至少要先阅读过两百部作品再说。我惭愧,自己这辈子看过的书有两百本吗?我估计是没有的吧,以前没有记录自己阅读书单的习惯,从今年开始才有意识的记下自己阅读过的书籍。一串长长的书单,通常让我很有成就感。因为两个月前,为自己规定每天必须写一篇书评,所以为了保证每天有书可写,我必须每天至少看一本书,好在一个月前都已经坚持下来了。
前段时间给自己增加任务,每天必须写两篇书评,任务的加重,我的阅读书目也必须增加,否则无法为第二天的写作提供素材。当然我知道我看书不求甚解,只求看完一本书,甚至只图自己看书数量多,但你要说我看完这么多书,是毫无收获的话,那也是无稽之谈。随着看书的增多,阅读速度随之加快,一本小说能够安安静静的很快就将其看完。虽然喜欢看的都是篇幅短的小说,但是也看得很快很多。看书喜欢安静的环境,尽情沉浸在阅读世界里。
写作和阅读仿佛已经成为我的主要生活,每天不是在写作中,就是再为写作积累语言和素材中,反正一切都是为了我的写作事业奠定基础。包括自己想考研,也是为了进入更高学府,可以学习更多知识,为我的写作提供更加广阔的来源。希望我能够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一直坚持走到底。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