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债券的一种。不过这种债券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
可转债四要点:
- 转股价
- 向下修正转股价条款
- 强制赎回条款
- 回售条款
在上一篇我我解释了转股价就是公司约定以什么样的价格转成对应的股票。当转股价低于正股价时我们就有获利的空间。向下修正转股价条款就是说上市公司在正股价长期低于转股价时有权利下调转股价。
强制赎回条款
该条款简单来说主要的内容是,当公司正股股价维持在转股价的130%以上15~20天,那么公司将以103元提前赎回可转债。
每个条款,我说的都只是大多数的情况,实际情况我们还是以说明书为主。下同

其实这个条款我们得辩证的看,正股价维持在转股价130%意味着什么?
举个例子,假设一只可转债,转股价是10元,正股价是10元,那它理论上的价格是100元(不知道为什么的请翻看第贰课),这时候正股涨了130%也就是13元,可转债的价格也会相应的变成了130元了。
所以强制赎回如果真的发生,那么至少证明你已经至少赚了30%了,注意我这里的用词“至少”。
条款里只是说维持在转股价的130%以上,所以是上不封顶的,如果真的碰到行情好的时候,连着上涨到200%的可能性不是没有,因此它还是很有弹性的。
最贴心的是什么呢?是股价需要保持在转股价130%15天到20天,这样对于我们来说可以很从容的应对,给你半个多月的时间来想清楚到底是转股享受股票继续上涨带来的收益,还是直接卖出可转债拿着至少30%的收益落袋为安。
是不是应该感动到哭~,太人性化了。
当然上市公司的目的很简单也很粗暴,就是不想还钱,可是总有刺头不愿意转股,这怎么办?所以这个条款就是为了防止这些“钉子户”的。
“给你点甜头见好就收吧,不然我赎回了真的别怪我”
事实上,往往当触发赎回条款的时候债权人已经赚的体满钵满。而公司呢也将成功的实现自己内心的小九九,可谓是皆大欢喜。
注:这一块大家要留心,每次都有不少人,可转债已经涨的飞起,但是不留意公告,很可能被公司悄悄103元赎回。这时候失去的痛苦远远大于得到的,欲哭无泪。
总之,可转债的赎回条款,就像“G"点,当触碰到它的时候,往往也是“高潮”的时候。
回售条款
一旦股价持续低于转股价70%~80% 30天左右,上市公司必须以101~103元价格赎回转债。

该条款和向下修正条款很类似。可是他们又有什么不同呢?
假设碰上大熊市,市场行情“节节败退”,你可能会觉得,无所谓反正上市公司会下调转股价,注意,下调转股价只是上市公司的权利,并不是义务,如果转股价调的太低,市场行情稍微转暖就可能涨到转股价之上,这不是等于在贱卖自家的股份吗?
所以很多上市公司根本不会在这时候去下调转股价,就是拖着,等到股价跌不动了在考虑是否下调转股价,而且下调转股价还要等股东大会批准。如果你真的只指望下调转股价来获利,显然不是最好的策略。
这时候,伟大的回售条款来了,回售条款对我们来说却是个保护盾,因为向下修正条款是“非义务”并不是必须的,但是回售是有“义务”这样做。
也就是说只要到达这个阈值我们债券人有权回售给公司,公司也必须履行回售条款。所以说这个条款是对我们债权人的保护。
上市公司当然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因为如果真这样的话,那么就要还钱了,而且是加利息的还,所以往往快满足这种条件的时候,公司就会拉抬股价,或者下调转股价,就是千方百计的不想给你钱。
总之,回售条款,就相当于给了我们一个安全底或者说是保护伞,这从某种程度上也降低了可转债的向下波动空间。
我们可以用一张表来显示转股价,下调转股价,强制赎回,回售四者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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