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好看的书,不光其内容要好,连带序文和后记等也都应该是好看的。
《伯格理传》的作者是这次成人写作课主讲阿信老师。阿信本人就信基督教,为传教士写传,想必倾注的心血和热情是旁人难以想象的。
就这样带着这份好奇心,还有一点期待,打开了这本书。
读目录,共十章。每一个章节的题目都不错。序文题目为“奔行的生命”。作者肯定了阿信作为一个“非专业写作者”的写作精神,引用严歌苓的“文字的最高境界,不是华美,而是诚实与准确”,以此盛赞其文字的“真实、真诚、纯粹又内蕴感情”。
读这本书的同时,我还在读《活着为了讲述》和《克利日记》。因为喜欢随性,《伯》就放在床头柜,每晚临睡前读几页。《活》搁在二楼书房北窗下的书桌上,周末时间阅读,而《克》却倒扣在一楼的沙发上。人到哪儿就能随手抓起那儿的书,平行铺开的阅读方式,无形中对三本书有了比较。显然,《柏》文字远远不及马尔克斯和克利,马尔克斯不动声色的幽默,引人入胜。画家克利笔触细腻,很强的感染力。正如《柏》序文作者所言,阿信因为“不是专业写作者”,所以“文字过于直白、简朴”。如果是一般的读者,不知阿信为何人,单纯抱着故事好看不好看的目的去读这本书,恐怕对这本书产生不了兴趣。
说句实话,我是带着挑剔的眼光看阿信文字的,并且总会联想到他的讲课。正所谓文如其人,在我眼里,阿信的性格为人与他的文字风格和讲课风格应该是一体的,比如诚恳、直白、简朴。缺少文学性,自然影响可看性。但这一点儿也不影响我一步一步走近伯格理,窥探那段历史。
正如序文中写的,“《用生命爱中国》的主要价值,不在于它的文学性,而在于它的真实性、纪实性。”阿信的成功在于他写的是伯格理。他的贡献也在于此。
阿信说伯格理“用生命爱中国”,倒不如说他“用生命爱耶稣”。即使伯格理没有来中国,不管他去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他也会成为一位“民人喜爱,万世流馨”的英雄。只是中国何其有幸,能够拥有伯格理。让人怀疑是否真的有上帝的存在,派遣伯格理去到乌蒙山区,把这个神一样的人恩赐给了少数民族。
越读到后面,越会被伯格理打动。他的事迹自不用说,他与妻子埃玛,他与孩子们,很多场景和细节读后也会自然印刻在了心里。
有一处这样写:“他把双臂伸向天空,双手夸张地在空中做了几个比画的动作。”任谁见了都会惊讶伯格理的这个动作。原来他是在“用手量气温,看看埃玛应该穿多少衣服。”好可爱的伯格理!深情的男人!
他从心底里爱孩子。“当他奔波于苗民村寨时,孩子们总会听到他那回荡于群山之中的亲切呼唤声”“他喜欢与小孩子戏耍,与坐在自己膝上的孩子们交谈”,“终其一生,伯格理都保持着一颗童心。”是的,这是一颗纯粹的、圣洁的童心。
当文章写伯格理骑着自己的小马“白中带黑”,行走在教区的道路上,我想到了希梅内斯与他的“小银”(小毛驴)。伯格理爱他的妻子和孩子,爱身边的每一个人,自然也爱“白中带黑”。同样,他也爱对手,因为他的心里住着主耶稣。
从1887年23岁离开家乡来到中国,到1915年在石门坎辞世,期间伯格理只回过家乡两次,加起来才仅仅三年时间。“他爱中国,把整个生命献给了中国。”用这句话评价伯格理,一点儿也不为过。
后记,附录“长眠在乌蒙山区的部分外国传教士简历”,苗族《溯源碑》碑文,伯格理墓志铭,图片,参考资料,一一浏览。这些内容无疑为阿信写伯格理增色不少。反复阅读序文和后记,也理解了阿信的写作目的,“我想以更简洁、更朴实的方式告诉人们这段令人感动、触动人灵魂的历史,长久、温暖地存在于人们的记忆中。”而仅凭阿信老师“持守心中宁静、清洁”“三载寒暑,长夜孤灯”,为圣徒立传,无疑是值得敬佩的。
让,爱永不止息。
PS:
写完后去豆瓣瞄了几个短评,发现大多对阿信的文字不敢恭维,有些词用得不是一般的过分。不过,还是一句话,“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