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月24日(农历2003年1月24日),首届国家奖学金颁发,四万五千大学生受惠。
2003年2月24日,4.5万名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生日前喜获首届国家奖学金。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出席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首届国家奖学金发放仪式”,向奖学金获得者代表发放了奖学金,并同他们合影。
国家奖学金制度是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研究决定,从2002年起在全国普通高校首次设立的,旨在完善我国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帮助高校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此,中央财政每年拨款2亿元,专项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校中4.5万名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其中一等奖1万名,每人奖学金6000元;二等奖3.5万名,每人奖学金4000元;同时,要求学校对所有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减免当年全部学费。
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目前已出台了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在内的“奖、贷、助、补、减”等一系列政策。其中,国家助学贷款到去年底共审批贷款学生59万人,已签订贷款合同金额51亿元。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北京大学学生支娟在发言中表达了经济困难大学生对党、国家和人民的感激之情,表示要努力学习,成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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