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迷上了朗读,但凡有时间,就进入朗读摸式,不知不觉得,用朗读的时间已超过了在简书的时间。也正因为此,觉得时间的空间更狭小了,可我却乐此不疲。
因为喜欢,所以热爱,仅仅一个月的时间,自我感觉进步很快。
我并没有参加什么学习班,就如蹒跚学步的孩子,路都没有走稳,学跑基本没可能。没必要好高骛远,且我暂时还没存高远的志向,纯属喜欢。
其实翻开久远的记忆,高考时,我唯一心心念念的是想学播音,记得还参加了播音考试的面试,且过了二试,败在了三试;也许是因为普通话的原因,也许是自身材貌的原因,无论如何;人贵在有自知之明,总之败得很服气。当然也有遗憾。从此走上了与喜欢截然不同的路上。
那时,一切都没有现在这么发达和便捷,一部手机就可以治愈一切,可以在手机里写作,朗读,可以在手机里看到外面世界的精彩。所以错过了就是错过。
今天不一样了,手机就能充分演绎自我,放飞个性,哪怕在错的时间也能和美好如期相遇,就如遇见了那付志勇的那首巜好时光》,我来的时候,正好你也在,与岁月修好,从此就爱上了那烟火一样的日子!
与岁月修好其实朗读和写字完全可以是双生姊妹,在朗读里遇见三毛,遇见徐志摩,遇见董卿的那首巜故乡》:
“故乡是根本剪不断的脐带的血地,断了筋骨连着血脉,故乡是起点,是终点,是既便永远回不去,也依然是故乡的那个地方。”
唐、宋、元、明、清的名人诗句更是日常,无形中拓宽了知识面,多少都能拾捡到曾经的记忆,这对写作和码字更有益处。
如果手机能拥有“治愈”两字的话,那朗读就是治愈的灵魂,她比写作更能直达心底,徜徉在诗文里,犹如行走在美好里,让你能相遇夏花之烂、落叶之纷飞、人生之孤寂、岁月之静美;流连于此,你会忘了时间和空间,忘了日常,简单的正如那句话:像大人一样生存,像孩子一样生活。
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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