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如皋报讯 2020年3月20日上午,如皋法院石庄法庭的法官接到一个来自湖北兄弟法院的电话。“关于贵院委托送达事宜,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院已于2020年3月19日进行送达…”电话那头是湖北省沙洋县法院五里法庭的工作人员,正反馈一起陈某诉邹某离婚纠纷案件的委托送达情况。
春节前夕,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案被告邹某已离开如皋且住址不明后,决定委托邹某家乡的湖北省沙洋县人民法院代为送达诉讼材料。此后,该案件的委托送达工作因新冠肺炎疫情受阻。在当地疫情得到控制后,沙洋县法院工作人员及时向邹某的成年亲属送达法律文书并到当地村委会进行调查,形成情况说明和单位证明各一份。
沙洋县法院工作人员克服疫情的阻碍,完成送达工作并形成翔实的书面材料,处处体现了法院人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而那句“(法院)共同体内客气了”的话语,更是洋溢着“全国法院一家亲”的真情!
目前,被告邹某已主动和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并同意就本案进行网络庭审。
(文:章杰 葛佳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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