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九岁的那个夏天,我跟着妈妈回到老家。有一天,我跟着堂姐去了她姥姥家,她姥姥给了我两元钱。这件事我回来没告诉妈妈。过了几天,村里来了卖李子的,我就买了李子吃,妈妈看见就问我哪来的钱,堂姐就告了我妈妈说是她姥姥给的。后来妈妈告诉我这样的事以后要告诉她,有机会她好回报人家,并说“人和人相处要礼尚往来,拿人手短,吃人嘴短,别人给了你,以后你的还回去”。
在后来,我也常常被这样教导,也看到妈妈总是这样的和人相处,以至于我就认为这就是人和人相处的法则。
当我长大,我也活在这样的潜规则中。在接受别人的给与的时候,我总是先想想我能不能还回去,如果不能偿还,我就不敢接受。这破坏着我的人际关系,使我不能和人建立爱的关系,也让我不能接受一些人爱的帮助,当我接受的时候,内心是不安和痛苦的。也破坏着我和神的关系,我无法真正的认识神和活在神的爱中,我总是想用付出舍己的方式回报祂的救恩,想用我的好行为换得祂的恩典,让我活的特别累和苦。
直到遇到pr,我才明白恩典的真正含义,明白神希望和我们,也希望人和人之间建立的是彼此相爱的关系。感谢天父医治我,让我现在可以坦然无惧的接受祂和人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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