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这样一则新闻,企业要求每个员工都必须回复群消息,不回复的每人扣200元工资。
不少员工都感觉不满,记者就该问题询问涉事企业,企业负责人则回复公司规定如此。
公司规定,听起来似乎是很好的说辞,但是公司这种规定难道没有问题?
朋友所在的公司规定周末加班统一每天给200元,节日加班每天给500元,朋友问HR,这种规定不符合劳动法,HR亦是回复:“这是公司规定。”
看样子如今不少企业眼中只有“公司规定”,没有“法律规定”了。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实施的过程中,工会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缮。
换言之,未经协商,企业单方面决定不回微信扣200元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
而关于加班工资,劳动法更是规定,如果不能调休周末加班是正常加班工资的2倍,节日加班是3倍。朋友在的公司平常每日工资平均算下来都有200多元,周末加班一天反而规定只给200元,春节等假日加班更是规定只给500元,真是妥妥的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的公司规定。
但是知道违法又怎么样?员工不敢跟公司对着干。
劳动保障部门也不会主动介入,毕竟媒体曝出的企业违法行为都无人处置,更何况无人反映的企业问题?
前段时间佳能决定关闭中国工厂,其中给员工的赔偿方案,因赔偿金额可能过高,佳能被人质疑“恶意赔偿”,认为可能会给国内企业造成赔偿压力。
按照劳动法规定叫“恶意赔偿”,看来不少企业真是习惯压榨员工惯了,都已经忘了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了。
996、007,单休,加班不给加班费,不交五险一金等问题甚嚣尘上,法律明文规定的事情公司却当成福利给员工,招人时特意注明“双休”、“加纳五险一金”,还真充满魔幻色彩。
之前看新闻总说年轻人喜欢平躺,年轻人没有努力的劲头,是年轻人不对。
后来我步入职场后才发现,面对大量存在压榨员工的企业,平躺也没什么不对。
毕竟平躺也是一种态度,消极抵抗压榨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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