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浪微博标题为【17岁女孩被误判13年无罪释,她质问法官:你拿什么来弥补我的青春?】火遍了全社会,大家都对此产生热烈讨论。
17岁女孩钱仁凤13年前被巧家派出所的屈打成招,强行逼供。一个年轻的女孩在监狱里度过了整整13年--约等于4745天。直到昨天2017年12月28日,云南高院终于判定了钱仁凤无罪,法院院长同时向钱仁凤女士鞠躬道歉。
女孩终于忍不住了,双眼泪涌:“你拿什么来弥补我的青春?”
让我们来回顾这起案件。
事情发生在2002年2月22号,云南巧家幼儿园发生了一起投毒案件。警方调查发现一名9岁男童涉入毒鼠强中毒身亡,另有两名儿童经过抢救脱险。幼儿园保姆钱仁凤被认定有重大的作案嫌疑。2002年9月,法院通过不公开审案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钱仁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之后,钱仁凤上诉。2002年12月5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刑事裁定,以事情清楚,被告已认罪,量刑适当为由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然后等待钱仁凤的是长长的13年入狱服刑。钱仁凤虽然不断的上诉,但是谁又会来听一个罪犯说自己无罪呢?
直到2010年4月,钱仁凤所在的监狱施行公益律师维权活动,向律师寻求帮助。2010年9月,钱仁凤的父亲委托律师对当年的投毒案调查取证和申请再审。2012年4月,云南省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云南省高级法院提出再审审查建议。法院组成合议庭再审。2015年9月29号,云南省高院开庭再审此案。
法庭认为,两名男童并不能确定是毒鼠强并且当年取证违法,笔录系侦查员冒充钱仁凤签字认罪,还有很多疑点相互矛盾。综合上诉问题,不能确定钱仁凤是唯一嫌疑人。云南高院判处钱仁凤无罪释放。
此时的钱仁凤已经从17岁的少女变成了30岁的女士,曾经的青春在阴暗的高墙中度过,被冤枉的钱仁凤日日都想着申诉,曾也梦到办案检察官下跪喊冤。法院最终向钱仁凤鞠躬道歉并赔偿173万精神赔偿金。
173万?太少了吧,都不够现在买套房的、都不够现在贪官给二奶买辆车的......
我们如果在身边碰到坐过牢的人,潜意识里觉得她就是坏人。即使她是冤枉的,可是心里总是会有疙瘩,社会的不公毁了这个生命的一生,以后她无论是结婚也好,交友也好,都要承担着被别人背后说三道四,她还得一次次的解释自己其实啥也没干。
我们国家的法制体系是不是要在一次次的冤假错案中,才能成长起来。即使我们的法制还没有西方的发达,但是我们中国作为一个礼仪之邦,面对嫌疑人,能不能多点证据观,秉公执法。而不是靠着几点嫌疑就先入为主的觉得她就是罪犯。
让笔者我最不爽的是,这173万还不是法院给的,明明是我们人民群众的上缴的血汗钱。你们法院下了庭,不是照样还是拿着不变的工资和奖金,难道你们的执法错误都要我们老百姓来为你们承担吗?
钱仁凤已经错过了这个时代,这个时代变化太快了,我们每一个社会人都在不断的感叹社会变化之快,更何况是一个在高墙中不知世事的钱仁凤。等待她的如同一个隔世岁月,一切都不同了。
让我们祝福钱仁凤,希望她以后的日子越来越好。
歌德曾说过:带来安定的是两种力量:法律和礼貌。如果有一天,法律也欺骗了你,你该做何想。
我们到底是该庆幸终于还了钱仁凤清白,还是该指责办案机关的错误? 如果别人拿173万换你的青春,你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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