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商鞅变法,历经二十余年,新法初成,对于一个国家来说,20年的时间是很短暂的。对于一个要发展的新兴国家,落后国家来说,20年的发展时间是非常紧迫的。要在这20年当中实行变法,让国家富强起来,这其中要做的事情太多太多,要面临的问题太多太多,出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也太多太多。
秦国从孝公开始实行商鞅变法,从一个落魄的西方国家逐渐走向强盛。这个过程和今天的改革开放有相似的地方,这种奋斗过程和每一个人的个人经历又何其相似。
首先
国家变法要成功,必须触碰国本,但是国本一旦触动稍有不慎,便有可能招来灭顶之灾。改变人们的观念是首要的,新思想的蓬勃发展会影响着一个时代,虽然已经是战国时期,但是人们思想当中恪守老祖宗观念。
卫鞅推行新法,必须要聚集民力,这样就要打破原有的社会等级,让普通民众也可以为国家立功,上战场的男子杀敌给爵位,在家劳作的妇女多交粮赋也可以给爵位,这就相当于打通了底层社会向上走的通道,这一方面给了底层劳动人民动力,另一方面也动摇了原有的利益集团,为后来的商鞅之死埋下伏笔。
这一点非常像改革开放,因为改革开放也会触动很多人的利益,不同的利益集团为了各自的利益,难免会和国家法律对着干,执政者就要稳住心,沉住气,很好的处理。
其次
彻底的变法和改革都是深层次全方位的。从经济开始到政治文化生活各个方面,要全面深化的推进,才能够综合性的提高一个国家的实力。往往有时候一个领域的问题可以在另外一个领域找到答案。
比如只有把赋税缴纳起来,国家财政才会好,才可以用钱支持军事开支,训练军队,打造兵器,引进人才。再用相应的制度,把军队形成战斗力,剑锋所指所向披靡。秦国后来之所以能够兼并六国,不仅仅只是秦始皇的个人魅力,“奋六世之余力,振长策而御宇内”,这是一种百年制度的奠基工程。
只有把制度根深蒂固的推行,军队才会有战斗力。一朝天子一朝臣,但是制度一旦确立,离开英明的领导制度依然会发挥它的功效,让客观的事物发展不受到某一个人的依赖。
其次
培养人才,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后来的李斯写了一篇《谏逐客令》,说明人才不一定仅限于本国,历史上对于秦国有重大贡献的人才都是来自他国,百里奚是楚国的奴隶,由于是西戎人。卫鞅是卫国人,张仪是楚国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这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是需要长时间积累的。人的才能存在一个人的大脑当中,这就是现代企业管理里面谈到的人力资源,你没有办法把爱因斯坦大脑剖开,从中找寻《相对论》的结果。人的才能需要在时间的效应下,慢慢展现出来。
最后
要实践,在原著小说当中有许多次法律颁布之后所遭遇的严重挑战,那就是对于犯法者的处罚,这一点让我印象深刻。
秦国人民风彪悍,每年三四月份为了争夺水渠灌溉私斗成风。这一方面也展现了老秦人的血性,但是更多的是民众私斗会劳民伤财,人的身体财物受到损失,不仅对个人来说是损失,对国家来说也是巨大的损失。
国家没有办法把财物集中起来,用于正当途径,没有办法,人力聚集起来用于军事正途。所以卫鞅在对这些私斗成风的人处罚时,一次性行刑,斩杀700余人。
这件事情在当今看来可谓是具有重大的变法推进意义,那是因为我们站在了2000年后的今天,但对于当时人们思想观念的冲击是非常巨大的。以至于当时号称正义的墨家对这件事情耿耿于怀,认为秦国变法是暴虐,引得秦国国君进入深山讲明原由。
再一个秦国眉县县令赵亢,由于没有尽到官员的责任,被卫鞅逮捕起来处以死刑。这在当时的儒家文化看来刑不上大夫,免官去职便可,但是卫鞅根据当时法律,把赵亢给杀了,这是对读书人的处罚,在当时看来是挑战巨大的。
再一个由于秦国太子嬴驷随意滥杀。太子年龄尚未弱冠,只能处罚他的老师,公子赢虔处以劓刑,上大夫公孙贾处以黥刑,发配西部大山,这就得罪了当今权贵。
卫鞅在进行司法程序的时候,得罪了当时的权贵,太子,老秦人。只是为了保障自己的政治志向得以施展,秦国法律得以施行。变法无二心,尽公不顾私,可以说这样一个铁面无私的“法神”是非常可怕的。对于国家来说需要这样的人,但是对于当时的权贵阶级来说,无疑已对他恨透了。
但是总有一个恶人需要背这个恶名,为了推进法律的实行,而背上这样一个恶名,用自己的恶名来换取秦国的崛起和强大。这在后世看来是值得的。
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说里,说商鞅是一个刻薄的人。但毕竟上扬推动了一个国家的发展,说他刻薄确实是有点不公平。
这也是本书作者要为商鞅正名原动力吧
网友评论